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408992021ccs00129
预算金额283.8万元
招标公司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联系人杨泽辉
招标代理机构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宁光伟1770359316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1408992021CCS00129
二、项目名称: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 对运城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管理问题信息,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 | 1 | 个 | 报价:2837093(元) | 运城市迅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 运城市盐湖区中银大道19号 | 91140800672319946D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项目 | 对运城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管理问题信息,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 | 对运城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管理问题信息,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 | 服务期限3年 | 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海刚,宋保胜,孙会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结果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杨泽辉
项目联系方式:0359-238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
项目联系人:宁光伟
项目联系方式:17703593163
附件信息:
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8.23.doc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8.23.doc
398.5K
小微企业声明函.jpg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1.5M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2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27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33
项目概况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9月07日 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992021CCS00129
项目名称: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38047元/年
最高限价:2838047元/年
采购需求:对运城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管理问题信息,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具体报价内容、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标项名称:运城市城市管理局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838047元/年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对运城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管理问题信息,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具体报价内容、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备注:
服务期限: 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1)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25日至2021年08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7日 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9月07日 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标项1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铺安街金城大厦12楼
项目联系人:杨泽辉
项目联系方式:0359-2381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
项目联系人:宁光伟
项目联系方式:17703593163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采购人 |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 |
采购代理机构 | 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 |
招标规模、内容及范围 | 对运城市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管理问题信息,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具体报价内容、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磋商文件中采购人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 |
服务期限 | 3年 | |
质量标准 | 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 |
采购最高限价 | 2838047元/年 | |
6.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6.6 | 标前会 | 不召开 |
8.1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版: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同时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U盘介质。 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1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同时递交,未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 磋商时需自行携带电脑和编制电子版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操作。 |
8.4 | 保证金 | 保证金为人民币 伍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运城市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行 号:105181017049 账 号:14050172850800000480 提交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 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 1、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在山西省区域内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 采用银行保函的需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保函扫描件发送至运城市精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邮箱 yunchengjingcheng@163.com。 |
响应文件是否需 分册装订 | 不需要,合并装订一册。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排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
10 | 响应文件的 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算起) |
13 |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1年9月7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送达 时间、地点 | 送达时间:2021年9月7日9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 纸质版送达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 电子版:请登陆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磋商时间、地点 | 磋商时间:2021年9月7日9时 00 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御泽苑3号楼(财富大厦)1单元1102室 |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残疾、监狱企业发展 |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
绿色、创新 | 支持绿色、创新等方面发展。 | |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
补 充 内 容 | ||
磋商时投标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进行核查、评审: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在社保明细表中)、营业执照副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最近一次社会保障金缴纳凭证和明细表(养老、医疗、工伤)、企业近三个月纳税凭证,没有税收的提供网上零申报记录、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诚信投标承诺书、业绩证明等有效证件。 | ||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贰万元整,约定由成交人支付。 2、招标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人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 “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竞标人。
2.3 “投标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磋商的竞标人。
3.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时应登记,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4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
(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参与磋商的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内容
5.1 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技术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6.2 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采用书面形式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答复。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 采购代理机构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4 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 采购人不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与报价有关的资料。投标人踏勘现场的安全和费用自行承担。而无论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投标人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6.6 采购人不组织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三、响应文件
7. 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中文简体字。
7.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 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响应文件所有内容须胶装成册(如内容较多时可分册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方案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其他资料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8.2.1 商务部分: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保证金;
(6)投标人企业简况;
(7)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金缴纳的证明材料。
8.2.2 技术部分:
(1)技术服务方案
(2)其他技术资料
8.2.3 其它资料
8.3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8.4.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电汇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8.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8.4.3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人的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
8.5 报价
8.5.1投标人报价包括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规定工作内容所承担的全部费用。
8.5.2 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8.5.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 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3 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4 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 投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 投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11.5 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6 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 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人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密封一袋,所有副本密封于一袋内。(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单独密封,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磋商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 投标人可以在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 投标人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报价。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15.磋商小组
15.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16.开启响应文件
16.1 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6.2投标人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6.3由已经签到的投标人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确认。
17.投标人的资格核查
17.1 磋商小组根据本章第3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核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条件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报告: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基本资质: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特定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2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18.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8.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18.2投标人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
(5)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模糊不清;
(6)服务期限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
(7)质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19.审核中,对明显的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
(1)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正本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电子版为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表示的为准。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合价,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
(4)调整后的数据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若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0.响应文件的澄清
20.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1.磋商
21.1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 磋商小组按照各投标人签到顺序,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具体步骤为:
(1)投标人向磋商小组作商务、技术、服务等陈述;
(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投标人陈述情况,与投标人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2.最后磋商报价
22.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磋
商报价,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
22.2 最后磋商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密封报出最后磋商报价。最后磋商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序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商务资信部分: 15 分 技术部分: 70分 磋商报价:15 分 | ||
序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1 | 商务资信 评分标准 (15分)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来签署的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案例。合同案例是以投标人提供的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等明显标记的合同协议书),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三个年度内签署的同类型合同案例5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15分。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查看原件,如不能提供原件将不得分。 | 15分 |
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70分) | 1、对本次项目认识及信息采集的实施方案:考察对本项目的主要服务内容、服务原则及服务目标等具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对本项目服务的特点、重点和难点具有准确的理解和把握,信息采集实施方案结构清晰、科学合理得15分,对本项目认识、特点、重点、难点理解、信息采集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得12分,对本项目认识、特点、重点、难点理解、信息采集实施方案一般得9分,对本项目认识、特点、重点、难点理解、信息采集实施方案片面得6分,对本项目认识、特点、重点、难点理解、信息采集实施方案差得3分,无方案得0分。 | 15分 | |
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70分) | 2、项目人员配备:要求针对本项目配备专业的管理机构和服务人员,人员学历应达到中专及以上水平,人员数量至少应达到50人以上得12分,40-49人得10分,30-39人得8分,20-29人得6分,10-19人得4分,1-9人得2分,无人员配备得0分。 | 12分 | |
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70分) | 3、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管理和预案具体可行、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得10分,管理和预案基本合理得7分,管理和预案一般得4分,管理和预案差得2分,无得0分。 | 10分 | |
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70分) | 4、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服务日志、项目大事记、往来文件的批复和存档、相关的会议纪要等;对各种技术文档进行管理,为采购人提供非常完整、非常全面的项目资料和文档得10分。项目资料和文档基本全面得7分,项目资料和文档一般得4分,项目资料和文档差得2分,无得0分。 | 10分 | |
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70分) | 5、项目配合和综合协调能力:协调方法合理有效,针对性强、项目实施措施完善具体得8分。基本完善得6分,一般得4分,差得2分,无得0分。 | 8分 | |
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70分) | 6、进度计划安排:根据采购人的目标需求制定进度计划,安排应当科学合理、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得5分,一般得3分,差得1分。无得0分 | 5分 | |
2 | 技术部分 评分标准 (70分) | 7、服务承诺:根据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承诺情况完全满足项目实施和采购人需求得10分,基本满足得7分,一般得4分,差得2分,无方案得0分。 | 10分 | |
3 | 磋商报价 评分标准 (15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23.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3.1磋商小组对通过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具体分值如下:
投标人技术部分评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23.2投标人总得分
投标人总得分=磋商报价得分+投标人商务资信得分+技术部分得分
24.推荐成交候选人
24.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总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优先。
24.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成交人。
25.确定成交价
成交人的最后磋商报价即为成交价。
26.保密要求
26.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六、签订合同
27.成交通知
2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7.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签订合同
2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条款以及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条款以及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8.3 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8.4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章第24.2条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投标人作为成交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9.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特殊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七、保密和披露
30.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披露
31.1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1.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条款、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2.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2.1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2.2 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2.3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2.4 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2.5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32.6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2.7 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
32.8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或其他有关投标人。
32.9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违约处罚
3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中标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投标人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十、政策与法规
34.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财库 [2004]185号);
3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4.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4.4其他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与法规。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
一、项目概况:为加快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步伐,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升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和城市品质提升安排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的标准和档次,提高城市管护人员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构建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整洁优美、方便快捷、文明和谐的城市新形象。运城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做出实行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的安排,要求对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管理问题信息,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从而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细化,管理对象定位和管理主体明确,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化、标准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服务范围:运城市中心城区,区域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片区。其中:
东片区:东至运三高速口,南至滨湖路,西至槐东路(不含),北至机场大道。道路总长度约51473.04米,总面积约13.6平方公里。含主干道13条,次干道7条,共有20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西片区:东至解放路(不含),南至河东街延长线,西至圣惠路、西冯村委会路段(运金路--运风路),北至高速桥(运临路口)。道路总长度约21743米,总面积约15.18平方公里。含主干道5条,次干道3条,共有8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南片区:东至解放路(不含),南至滨湖路,西至圣惠路,北至圣惠桥北口(河东西街延长线)。道路总长度约19469.3米,总面积约6.67平方公里。含主干道4条,次干道7条,共有11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北片区:东至学苑路,南至工农街、西至解放路,北至迎宾街(北站高铁桥)。道路总长度约38232.96米,总面积约14.31平方公里;含主干道11条,次干道4条,共有15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中片区:东至槐东路,南至凤凰谷口,西至解放路,北至工农街。道路总长度约35913.68米,总面积约7.14平方公里,含主干道8条,次干道10条,共有18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三、信息采集量:1900-2000条/天。
四、项目费用:283.8047万元/年。
五、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六、服务期限三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
七、执行标准: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八、项目地点:运城市中心城区。
九、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付款。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协 议 书
甲 方:运城市城市管理局
负责人: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
电 话:
乙 方:
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决定合同是否续签,如考核评价结果不达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二条 主要服务内容
对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市政公用、公园广场等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市容环卫不整洁、绿化管护不精细等问题信息,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
第三条 服务要求
1、服务范围:
运城市中心城区,区域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片区。其中:
东片区:东至运三高速口,南至滨湖路,西至槐东路(不含),北至机场大道。道路总长度约 51473.04 米,总面积约 13.6 平方公里。含主干道 13 条,次干道 7 条,共有 20 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西片区:东至解放路(不含),南至河东街延长线,西至圣惠路、西冯村委会路段(运金路--运风路),北至高速桥(运临路口)。道路总长度约 21743 米,总面积约15.18平方公里。含主干道 5 条,次干道 3 条,共有 8 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南片区:东至解放路(不含),南至滨湖路,西至圣惠路,北至圣惠桥北口(河东西街延长线)。道路总长度约 19469.3 米,总面积约 6.67 平方公里。含主干道 4 条,次干道 7 条,共有 11 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北片区:东至学苑路,南至工农街、西至解放路,北至迎宾街(北站高铁桥)。道路总长度约 38232.96 米,总面积约 14.31 平方公里;含主干道 11 条,次干道 4 条,共有 15 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中片区:东至槐东路,南至凤凰谷口,西至解放路,北至工农街。道路总长度约35913.68 米,总面积约 7.14 平方公里,含主干道 8 条,次干道 10 条,共有 18 条;包含若干条小街小巷。
注:具体服务范围以甲方提供的信息为准。
2、信息采集量:
要求对中心城区东、西、南、北、中五大片区城市管理中存在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市容环卫不整洁、绿化管护不精细等问题进行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信息采集,信息采集量需达到 1900-2000 条/天。
第四条 甲方责任义务
1.制定并提供承包项目的具体要求及完成标准、时限;
2.为乙方完成项目提供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协调相关工作关系;
3.每季度对项目进展情况、质量标准进行考评把关,并向乙方反馈;
4.及时足额支付乙方采购项目服务费用,如因甲方无故拖欠或推迟支付费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5.对双方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条 乙方责任义务
1.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好该项目的服务工作;
2.依据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从业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
3.按要求为该项目从业人员办理“四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
4.在工作过程中从业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相关规定执行,与甲方无关;
5.对双方协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六条 费用支付
1.该服务项目总费用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在30日内支付总费用的50%,项目推进6个月后再次支付总费用的40%,合同期满最后一个月一次性支付剩余10%款项。
第七条 协议变更终止
1.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协议能力,甲方有权立即终止;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协议规定完成甲方所要求的采集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3.甲方无故拖欠乙方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拖欠相关费用的2倍;
4.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协议,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
(2)协议期满的;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八条 违反协议责任
1.擅自终止本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以违约金形式体现,即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未履行部分费用的30%;
2.若乙方未达到甲方管理服务要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第九条 协议履行准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十条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可向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磋商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格式)
(正/副)本
中心城区城市管理信息采集外包服务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1408992021CCS00129
投标人全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商务部分
(一)报 价 函(格式)
: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起的有效期内(90日历天)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磋商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
投标报价: 元/年 |
服务期限: |
质 量: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本金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四)报价一览表(格式)
招 标 人 (业主) | |
项 目 名 称 | |
项目内容 | |
完 成 日 期 (年/月/日) | |
主要人员 情 况 | |
…… |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公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日期 | 学历 | 专业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工作经历 |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报价明细表
(格式自拟)
(五)保 证 金
附保证金汇款凭证或银行保函和确认函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投标人企业简况(格式)
注:本表后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1、近三年指2018年8月至今签订的合同。
2、投标人应随此表附上相关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如有多个已完成项目,每个项目填一张此表,附后。
(八)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注:投标人需随此表附上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上岗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果有)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九)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金缴纳
的证明材料
1、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近三个月的投标人纳税凭证,没有税收的提供网上零申报记录;
3、最近一次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明细表(被授权委托人需在明细表中);
说明:附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技术部分
(1)技术服务方案
(2)其他技术资料
三、其它资料
1、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是)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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