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JS2024GD000513
预算金额5795.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0752-33696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寅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投资项目代码 2406-441303-04-01-471319
投资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三和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综合治理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惠阳区新圩镇、三和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综合治理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标段一:三和街道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标段二:新圩镇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
资金来源 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企业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范围及规模 标段一:三和街道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 实施范围包括三和街道农用地综合整治部分约3369.93亩,涵盖三和街道全坑村补充耕地项目、三和街道全坑村耕地恢复项目、三和街道全坑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三和街道莲塘面村补充耕地项目、三和街道莲塘面村耕地恢复项目、三和街道莲塘面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农用设施建设约17500㎡(含分拣大棚0.20万平方米、冷库0.15万平方米、农产品检验展示中心0.15万平方米、农资农机库房0.25万平方米 、育种育苗棚1.00万平方米。由招标人负责投资,中标人负责勘测、设计、采购、施工、种植与运营管理。 标段二:新圩镇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 实施范围包括新圩镇农用地综合整治部分约3383.57亩,涵盖新圩镇红田村“千亩方”项目(耕地整治项目)、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百亩方”项目(耕地“非粮化”整治)、惠阳区新圩镇新联村“千亩方”项目(耕地整治项目)、惠阳区新圩镇元洞村“千亩方”项目(耕地整治项目)、农用设施建设约17500㎡(含分拣大棚0.20万平方米、冷库0.15万平方米、农产品检验展示中心0.15万平方米、农资农机库房0.25万平方米 、育种育苗棚1.00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修葺、农田防护和生态保护、农田输配电工程等。由招标人负责投资,中标人负责勘测、设计、采购、施工、种植与运营管理。
招标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标段一:三和街道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 本标段采用【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工程总承包及运营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工作。 (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一招标范围及规模内的土地清查、工程勘测、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本工程的土地清查、工程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a.土地清查及工程勘测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土地清查、勘察、测量工作,具体勘测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b.工程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项目施工期等一切配合服务工作。 c.施工内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注:具体清查、勘测、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清查、勘测、设计任务内容为准,据实结算。因政府、上级机构或招标人安排等原因造成任务内容调整的,中标人应按调整后的任务内容执行,不得存在异议。 (2)农业运营: 包括三和街道农用地综合整治部分约3369.93亩,涵盖三和街道全坑村补充耕地项目、三和街道全坑村耕地恢复项目、三和街道全坑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三和街道莲塘面村补充耕地项目、三和街道莲塘面村耕地恢复项目、三和街道莲塘面村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实际承租面积以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租赁协议面积数为准,若因客观原因导致土地无法归集,招标人可在镇级范围内进行调整。中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农业运营方)负责种植与运营管理,应基于项目建设完工后的实际状况,落实农田规划与种植等运营工作,自行拓展销售渠道,以确保完工的子项目能够实现预期的运营;应主导农作物的销售,致力于打造农业品牌,在推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负责做好农业一二三产的联动发展,确保整个农业产业链的顺畅运作。运营期为5年,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交付面积确认表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标段二:新圩镇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 本标段采用【EPC+O】模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工程总承包及运营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勘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工作。 (1)工程总承包(EPC):标段二招标范围及规模内的土地清查、工程勘测、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中标人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对本工程的土地清查、工程勘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进行全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a.土地清查及工程勘测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土地清查、勘察、测量工作,具体勘测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b.工程设计工作:本项目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项目施工期等一切配合服务工作。 c.施工内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的施工、工程设备采购(含安装、调试)、竣工图编制、结算编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 注:具体清查、勘测、设计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清查、勘测、设计任务内容为准,据实结算。因政府、上级机构或招标人安排等原因造成任务内容调整的,中标人应按调整后的任务内容执行,不得存在异议。 (2)农业运营: 包括新圩镇农用地综合整治部分约3383.57亩,涵盖新圩镇红田村“千亩方”项目(耕地整治项目)、惠阳区新圩镇花果村“百亩方”项目(耕地“非粮化”整治)、惠阳区新圩镇新联村“千亩方”项目(耕地整治项目)、惠阳区新圩镇元洞村“千亩方”项目(耕地整治项目)。实际承租面积以招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土地租赁协议面积数为准,若因客观原因导致土地无法归集,招标人可在镇级范围内进行调整。中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农业运营方)负责种植与运营管理,应基于项目建设完工后的实际状况,落实农田规划与种植等运营工作,自行拓展销售渠道,以确保完工的子项目能够实现预期的运营;应主导农作物的销售,致力于打造农业品牌,在推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负责做好农业一二三产的联动发展,确保整个农业产业链的顺畅运作。运营期为5年,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交付面积确认表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合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期(交货期) 标段一:三和街道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建设期3年,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计;运营期5年,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交付面积确认表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标段二:新圩镇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建设期3年,自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计;运营期5年,按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交付面积确认表之日起计算运营期。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5795.95万元。 标段二:6686.03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三和街道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 (1)须具备有效期内的①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下列相应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任一施工负责人):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拟派水利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施工方提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拟派建筑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5)拟派勘测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设计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任一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不得兼任。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由不超过7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五)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标段二:新圩镇农用地综合整理项目(EPC+O) (一)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要求: (1)须具备有效期内的①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下列相应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拟派人员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任一施工负责人):具备①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2)拟派水利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水利施工方提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3)拟派建筑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建筑施工方提供):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拟派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5)拟派勘测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6)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设计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7)拟派本项目的总承包负责人(可兼任任一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不得兼任。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在本单位缴交的社保证明。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由不超过7家单位组成,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 (五)其他要求: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应将下列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iuyin@gdzefu.com)。 (1)填写好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s://www.gdgczb.com/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资料下载);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缴费凭证。 注:(1)投标人应按所投标段将上述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liuyin@gdzefu.com),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收款账户名称: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北支行;收款账号:391040100100339356。(2)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可由牵头人统一盖章/签署。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2-31 09: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07 17: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20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开标时间 2025-01-20 09:30:00 开标地点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7楼)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城投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油麻埔雷公坑、木棉窝
招标人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 0752-3392111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泽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63号大院8栋6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 刘寅、冯怀敏 联系电话 020-31383588
招标监督机构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752-3369639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投标登记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址:www.gdgczb.com)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且企业信息登记应在有效期内,办法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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