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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周期性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周期性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周期性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按〔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
3.采购代理服务内容:政府采购代理(含自主采购部分)、工程招标代理,包括除集中采购项目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 50 万元(含)~100 万元(不含)内的自主采购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等。
4.服务周期:2年
5.拟选取机构数量:5家
6.比选报价要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2015〕299号)文件并参照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算后按下浮率报价,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20%,此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组织、评审、咨询等全部费用,不得向采购人或中标(成交)人收取任何费用。
7.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为我单位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二、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完成我单位委托开展相关项目招标代理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被授权人签署投标响应文件的,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要求为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不在该时效内的属于缓缴的情形应提供说明及政策佐证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采购代理机构须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进行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具备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条件(提供相关平台入驻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6.采购代理机构在比选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页截图。
7.采购代理机构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组成人员名单查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查询并打印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提出的申请(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微)企业主要是指产品品牌或制造商所属规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提供对应材料以供审查,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资格性审查将不通过。
三、公告发布时间
1.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3个工作日)。
2.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四、报名和响应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招标公告期内如实填写《投标报名表》及相关报名资料,将纸质版提交至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通过资格预审;
2.采购代理机构若愿意参与本次比选活动,请根据本次比选公告要求自行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提供材料要求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明确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4)比选报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5)对应评审细则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服务类)》模板(自行调整与项目不符的内容,如“服务类”修改为工程类)编制投标响应文件。《院内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服务类)》自行下载查阅、编制(修改),具体下载方式: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dxey.cn/)→下载中心→招标采购资料。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1.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17:30以前,逾期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烦请采购代理机构将盖章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交至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成交原则
1.我单位将综合比较各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判各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实力、以往业绩、服务质量等内容择优确定候选人。
2.比选情况在“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埔仔广汕路边
联系部门: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2-5902200
附件:1.投标报名表
2.评审细则
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周期性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金额:按〔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
3.采购代理服务内容:政府采购代理(含自主采购部分)、工程招标代理,包括除集中采购项目外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 50 万元(含)~100 万元(不含)内的自主采购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等。
4.服务周期:2年
5.拟选取机构数量:5家
6.比选报价要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2015〕299号)文件并参照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算后按下浮率报价,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20%,此费用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采购过程中发生的组织、评审、咨询等全部费用,不得向采购人或中标(成交)人收取任何费用。
7.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遵循合法性、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原则,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为我单位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二、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采购代理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完成我单位委托开展相关项目招标代理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为被授权人签署投标响应文件的,须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要求为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不在该时效内的属于缓缴的情形应提供说明及政策佐证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2年至2023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采购代理机构须已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进行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具备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条件(提供相关平台入驻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6.采购代理机构在比选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以上网页截图。
7.采购代理机构在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供公司股东组成人员名单查询(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查询并打印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及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单位提出的申请(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0.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微)企业主要是指产品品牌或制造商所属规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提供对应材料以供审查,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资格性审查将不通过。
三、公告发布时间
1.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3个工作日)。
2.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发布。
四、报名和响应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招标公告期内如实填写《投标报名表》及相关报名资料,将纸质版提交至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并通过资格预审;
2.采购代理机构若愿意参与本次比选活动,请根据本次比选公告要求自行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提供材料要求至少包含如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明确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本公告资格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4)比选报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
(5)对应评审细则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可参考《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服务类)》模板(自行调整与项目不符的内容,如“服务类”修改为工程类)编制投标响应文件。《院内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服务类)》自行下载查阅、编制(修改),具体下载方式: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dxey.cn/)→下载中心→招标采购资料。
五、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方式
1.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下午17:30以前,逾期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比选响应文件提交方式:烦请采购代理机构将盖章签字的比选响应文件纸质版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交至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六、成交原则
1.我单位将综合比较各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在符合资格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评判各采购代理机构的综合实力、以往业绩、服务质量等内容择优确定候选人。
2.比选情况在“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七、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埔仔广汕路边
联系部门: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2-5902200
附件:1.投标报名表
2.评审细则
惠东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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