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安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灵渠附属设施修缮工程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兴安县灵渠水系及灌区保护与提升项目——灵渠附属设施修缮工程设计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3534001 | ||||
招标人 | 广西灵渠胜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广西灵渠胜地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R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睿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对灵渠景区核心区场景进行提升,主要包括:1、建筑部分:拆除现有景区大门,并新建景区大门建筑面积 210m²;拆除现有游客服务中心,并新建游客服务中心 1 栋,建筑面积 554.7m²;拆除现有讲古堂外立面并进行外立面提升改造,改造面积 664m²。2、基础设施部分(1)地面铺装对灵渠水系核心区内现有地面铺装进行拆除,并根据各区域功能进行相应铺装提升,局部增加次级游步道,核心区地面铺装总占地面积30189.38m²,其中:新建停车场铺装面积 2144.23m²;景区前广场铺装面积3983.18m²;灵渠大观景点铺装面积 3499.53m²;粮草辎重景点、秦文化广场、南陡阁广场、南陡村广场、诗歌大道沿线铺装面积为 10894.84m²;南渠沿线铺装面积为 9667.6m²。 (2)园林绿化提升:对灵渠水系核心区景观绿化进行清理,并根据各区域景点主题、功能特点进行景观植物提升,提升面积 45483.02m²。 (3)水景打造:在灵渠水系灌区前广场和“粮草辎重”景点进行水景打造,打造面积390m²。 (4)雕塑小品:在核心区设置雕塑小品 48 组,主要包括艺术类设施(如浮雕、雕塑、地雕、石刻)、非常规座椅(如坐凳树池、青石条坐凳)及等候区廊架等。 同时,根据核心区需要,设置智能化工程、光彩工程,安装景观灯具、坐凳、导视牌、垃圾桶等,并对部分现有设施进行拆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6月21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6月2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6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益州城建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行业乙级、市政行业乙级 | ||||||
投标报价 | 1400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邬毅(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19962100148)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沐川县果畜种养循环现代示范园综合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 建设项目、九龙县城区道路建设项目、双流区空港创意都市现代农业园区接待展示中心设计服务、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新场乡星星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项目(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成都衡泰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投标报价 | 14856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邓克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135101350)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二仙桥北路规划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成都芯谷全自持租赁住房项目、南部县大垭三期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南片区)勘察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城城园设计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投标报价 | 1475000元 | ||||||
设计服务工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田艳(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编号20212200597)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彝良县发界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PC)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lggzy.org.cn网站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2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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