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2年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防洪预案修编采购意向公示
金额
6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1/08/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即将进行项目采购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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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年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防洪预案修编 | 1.主要内容为:(1)收集沣河(含西咸新区)、潏河、石川河、清河等河流的水文、工程、气象、地质等各类资料;(2)充分掌握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等河流河道工程的现状及近期规划治理目标;(3)充分掌握险工险段状况;(4)对河势、河道行洪断面进行复核,充分掌握渭河河道行洪能力;(5)复核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等河流河道不同区域的平槽流量、漫滩流量及相应水位;(6)计算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等河流河道干流各水文站不同量级洪水的传播时间;(7)对河道各特征断面进行复核,复核其堤顶高程,对其不同量级洪水的流量及水位进行预估;(8)复核计算防汛预案中四级响应的启动条件,提供相应的预案实施要点、防御洪水对策等;(9)提供防洪预案相关图表,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图表、防洪标准、洪水传播时间、预案实施要点等;(10)编制预案涉及的洪水淹没、风险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内容;(11)对成果装订成册,形成书面结果。 2. 相关要求:预案编制前期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查勘、计算分析工作,采用现行、最新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进行报告编制;报告要明确汛期洪水调度方案,落实沿河区县、开发区的防汛责任,规范防洪抢险程序;沣河、潏河、石川河、清河等河流防洪预案以河为单位单独成册。 | 650,000.00元 | 2021-09-14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西安市水灾害防御管理中心
2021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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