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MASCG-0-J-F-2023-0058
二、项目名称:马鞍山市“安徽省医疗收费票据”印制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瑞安全印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工业区汲桥路50号
中标(成交)金额:90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马鞍山市“安徽省医疗收费票据”印制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票据印刷服务 服务要求: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开具的《安徽省医疗收费票据印制发放通知书》载明的票据名称、式样、规格、数量、起止号码、完工时间、用票单位等要求印制并发放票据,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票据等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文伟、赵斯霞、李俊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或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见采购文件。
结算标准:支付金额=合同综合单价(0.070元/份)*实际使用数量,本项目累计支付合同总金额不超过90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花雨路3号
联系方式:丁杜娟 0555-8881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方式:0555-5200378、52066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莉、徐成
电话:0555-5200378、5206681
十、附件
1、0058-磋商文件.pdf0058-磋商文件.pdf
2、0058-中小企业.pdf0058-中小企业.pdf
提交时间:2023-02-14 15:54:38
办理时间:0天0小时27分
- 公告.pdf公告.pdf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 采购人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3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5 | 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7 | 供应商是否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户名、开户行、账号、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磋商有效期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8 | 本项目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若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提供的,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
9 |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购〔2020〕1668号)有关规定: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所报 |
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本项目将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供应商对《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真实性负责。 | |
10 | 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 |
与磋商,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注:(1)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2)上述特殊行业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上级单位交纳的磋商保证金,视同供应商交纳。(3)分公司(或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进行中小企业声明的,不进行价格扣除。 | |
11 | 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60天 |
12 |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
13 |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响应文件。 |
14 | 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注:如供应商不考察或考察现场不仔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5 | 本项目预算金额:详见磋商文件,资金已落实。 |
16 | 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合理的时间由磋商小组现场确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提供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虽提供但未被磋商小组接受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
17 | 本项目实行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关于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的规定详见“第八章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及有关要求”。 |
18 | 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如有其它特别说明,按特别说明执行。 |
19 | 本文件所称的“营业执照”包括: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如有其 |
2、磋商小组由为该项目专门组成的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
4.1.3.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最高综合 |
单价)的,磋商小组将其作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内容及标准 |
1 | 价格分 | 10分 | 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21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满分10分。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扣除的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2 | 服务方案 | 50分 |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产品质量检验、安全生产、防伪措施保密管理、质量投诉受理、废料销毁等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评分:(1)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完整、合理符合本项目需求,可操作性强,得13分;(2)内部管理制度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 |
可操作性较强,得11分;(3)内部管理制度内容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的,基本符合本项目需求,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9分;(4)内部管理制度待完善,得7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满分13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票据印刷的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内容、质量保证时间等)进行评分:(1)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应度高,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3分;(2)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程度较高,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11分;(3)基本满足实施要求的,得9分;(4)有待完善,得7分;(5)未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13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票据使用纸张原材料的质量把关和保障供应方案进行评分:(1)有完善的质量把关和保障供应机制,得12分;(2)质量把关和保障供应机制较严格,得10分;(3)质量把关和保障供应机制一般,得8分;(4)质量把关和保障供应机制较弱,得6分;(5)未提供的不得分。本小项满分12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体系、运输车辆的安全保密管理等)进行评分:(1)具有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安全保密管理到位的,得12分;(2)具有较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安全保密管理到位的,得10分;(3)有一定的配送体系,安全保密管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4)配送服务方案有待完善,得6分;(5)未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12分。 |
3 | 人员力量 | 10分 | 综合比较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团队人员情况:(1)人员齐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专业化程度高,人员分配合理,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10分;(2)人员齐全、岗位职责分工较明确,专业化程度较高,人员分配基本合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8分;(3)人员基本齐全、岗位职责分工较明确,人员分配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6分;(4)人员基本齐全,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4分;(5)未提供不得分。本项满分10分。 |
4 | 供应商实力 | 6分 | 1、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2、供应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3、供应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注:(1)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且满足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2)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登录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经查询认证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
5 | 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仪器设备 | 10分 | 供应商具有以下种类生产设备:①五色(或以上)商用表格轮转机;②数码喷墨系统及可变信息在线检测系统;③平板票据胶印机(自带套打号码功能);④废次品销毁专用设施或设备。上述设备提供齐全得10分,每少一类扣2.5分,扣完为止。(本项满分10分)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设备实景照片及设备购置发票(付款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磋商小组对该设备不予计分。 |
6 | 服务承诺 | 3分 | 供应商承诺,接到用票单位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送达符合要求的票据到指定地点,得3分,否则不得分。(本小项满分3分) |
7 | 业绩 | 10分 | 自2020年1月1日(含)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供应商承担的票据印刷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7分;在此基础上,另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另得3分,最多另得3分。(本 |
项满分10分)注:(1)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扫描件。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服务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2)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业绩评审因素,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及合同甲方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若业绩合同乙方为2家及以上单位的,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 |||
8 | 企业信用 | 1分 | 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供应商的信用报告,得1分。本项满分1分。注:(1)以上所述的“第三方征信机构”是指符合《征信业管理条例》要求的经营企业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在响应文件中需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人民银行省级分支行完成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的网址和截图,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2)信用报告须体现该报告在服务期内或有效期内,否则磋商小组不予计分。 |
4.1.7供应商总报价与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最高综合单价) |
(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与本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的, | (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与本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的, | (系统中响应文件格式与本采购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不一致的, |
以本采购文件为准) |
服务类 |
名称:马鞍山市“安徽省医疗收费票据”印制项目服务范围:提供票据印刷服务服务要求:根据安徽省马鞍山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开具的《安徽省医疗收费票据印制发放通知书》载明的票据名称、式样、规格、数量、起止号码、完工时间、用票单位等要求印制并发放票据,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票据等服务时间:3年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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