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竞赛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08/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概述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集成创新·都市营造” 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
1.1.2项目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率先探索中国式城市现代化,落实《“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上海2035”总体规划,近年来,上海以“集成创新·都市营造”为主题,推进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的工作组织、设计方法创新,形成了一系列代表性成果,并发布了《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品质的指导意见》(沪规划资源政〔2023〕184号),引领基础设施品质提升。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提升设施品质,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继续搭建推进平台、依托专业人才、推进联创众创、深化公众参与,拟开展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活动,集结30个基础设施设计项目,面向国内外征集优秀设计方案,提升包括专业设计单位在内的广大市民对基础设施高品质规划设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促进人民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果开放共享。
1.1.3竞赛目标
(1)建立上海基础设施设计联盟。推动规划、市政、建筑、景观多专业设计师跨界交流、协同合作,遴选优秀青年设计师(工作室)加入设计联盟,共同建立上海基础设施设计人才库。
(2)增强市区两级方案审核把控力。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推动全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向纵深发展,设计对象从重大工程向全类型覆盖,推进主体从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导向市区联动、协同建设转变。
(3)打响上海基础设施设计品牌。宣传展示设计团队风采和工作成果,促进设计成果共建共享。提升公众对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的参与度与关注度,打响上海基础设施设计品牌。
1.1.4竞赛程序
本次竞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设计成果深度为意向性方案,除序号20宝山区铁山路道路及铁山路桥品质提升项目选出4个入围参赛作品外,评审专家针对每一个设计项目选出6个入围参赛作品,其作品被选为入围参赛作品的参赛人可进入第二阶段的竞赛设计。
第二阶段设计成果深度为概念方案,评审专家针对每一个设计项目评选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设计作品。
1.1.5竞赛后续工作
每个项目的入围参赛人须配合主办单位进行竞赛设计项目成果整理汇总以及项目后续宣传工作。
1.2 项目基本信息
本次竞赛由30个设计项目共同组成,每个设计项目须单独报名。
2. 竞赛方式和参赛人数量
本次竞赛采用国际公开竞赛的方式组织,不限定参赛人的数量。
3. 竞赛活动时间安排
竞赛活动时间安排如下(所有时间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日程如有变更,主办单位将在竞赛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变更通知,竞赛活动期间请各参赛人随时关注竞赛公告发布的网站并及时了解本竞赛项目的最新信息。
4. 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
4.1指导单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规建处。
4.2主办单位:见下表
4.3技术服务单位: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4.4竞赛组织咨询机构
4.4.1设计项目序号第1-15项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4.4.2设计项目序号第16-30项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 竞赛联系
5.1设计项目序号第1-15项的竞赛联系方式
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朱小锋、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256/812
竞赛指定邮箱:kjy03@vip.163.com
5.2设计项目序号第16-30项的竞赛联系方式
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毛烨琪、张胤翀、张逸舟
联系电话:86-21-32173711、86-21-32173637、86-21-32173631
竞赛指定邮箱:sh2023infra@shabidding.com
6. 参赛人资格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
6.2联合参赛
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可自愿组成联合参赛设计团队(以下简称“联合设计团队”)参加本竞赛活动的一个或多个设计项目的竞赛。
6.2.1针对每一个拟参加的设计项目联合设计团队的各成员应签署一份共同参加该设计项目竞赛的联合参赛声明。
6.2.2本次竞赛活动中,针对同一个设计项目,联合设计团队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同时加入该设计项目的其它联合设计团队参与竞赛,但不同的设计项目不受此约束。
7. 参赛方式
7.1有意向参加第1-15项设计项目的参赛申请人,在本公告3.竞赛活动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以及参赛要求简介和设计任务概要等资料,参赛人填写报名表和其他相关的表格后,发送至kjy03@vip.163.com邮箱或递交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参赛人可就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提交报名表。竞赛组织机构收到报名表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向参赛人发送报名成功回执。
7.2有意向参加第16-30项设计项目的参赛申请人,在本公告3.竞赛活动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的对应项目公告页在线领取“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以及参赛要求简介和设计任务概要等资料。请注意,参赛申请人须点击对应项目公告页面右上角“报名”按钮,上传报名表并点击“提交”以完成报名,且每个项目须单独报名。参赛人可就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提交报名表。参赛申请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已注册的参赛申请人可使用已有的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后,方可下载相关资料。
8. 获取竞赛文件
8.1主办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通知报名成功的参赛人领取竞赛文件和相关的设计基础资料。
8.2. 竞赛文件的澄清
8.2.1 第1-15项设计项目的参赛人在竞赛过程中有任何要求对竞赛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kjy03@vip.163.com邮箱。答复的内容将以竞赛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形式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公布,请参赛人随时关注该网站了解项目最新信息。
8.2.2第16-30项设计项目的参赛人在竞赛过程中有任何要求对竞赛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sh2023infra@shabidding.com邮箱。答复的内容将以竞赛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形式通过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向各项目报名成功的参赛人定向发布,请关注网站通知。
8.2.3 参赛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主办单位将酌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提问的来源,并将答复的内容以竞赛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形式通过对应项目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向参赛人发布。主办单位发出的竞赛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与原竞赛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竞赛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9. 参赛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方式
参赛文件应以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主办单位不接受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递交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赛文件,主办单位将不予接收。参赛文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均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后果,对此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2 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9.2.1第一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第1-15项设计项目:
接收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接收人: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256/812
第16-30项设计项目:
接收单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递交地点: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2楼1203会议室
邮政编码:200040
接收人:毛烨琪、张胤翀、张逸舟
联系电话:86-21-32173711、86-21-32173637、86-21-32173631
接收单位和接收人在第一阶段参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赛文件不予退还,请参赛人自留底稿。
9.2.2 第二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第二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另行通知。
9.3参赛文件密封及标识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参赛文件提交时,参赛人应将每一个设计项目的参赛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参赛人提交的参赛文件最外层包装物(如邮寄件的外包装)上须清晰注明“‘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填写具体的设计项目名称)参赛文件”字样,并须清晰填写参赛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10. 奖项与奖金
10.1奖项
本次竞赛除序号20宝山区铁山路道路及铁山路桥品质提升项目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外,其余每个设计项目均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和三等奖4名。具体的奖金数额(含税)见下表:
10.2 奖金的发放与领取
奖项、获奖人、支付方式等将在竞赛结果公告中明示。
10.2.1 奖金的支付
主办单位将向获奖的参赛人支付奖金,奖金以人民币支付。
10.2.2 获奖者如为中国境内法人(包括设计公司、社会团体),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奖金;获奖者如为中国境外法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国境内税费。
10.2.3 获奖者如为个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收款账户信息,主办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的税费后发放剩余的奖金金额。
10.2.4 主办单位不承担由于奖金所产生的任何税费。
11. 竞赛公告及竞赛结果发布媒体
11.1本竞赛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mpnr.chengdu.gov.cn)
上海市建筑协会(www.assc.org.cn)
上海市建筑学会(www.assc.org.cn/)
上海城市规划协会(www.upss-sh.cn/)
上海市城市规划学会(www.upss-sh.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11.2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竞赛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第1-15项设计项目)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第16-30项设计项目)
12. 知识产权
自参赛人提交第一阶段参赛作品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2.1 本次竞赛中接收的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回,参赛人应将其参赛作品的过程稿、成品稿的作品源文件妥善保管,如果参赛人的参赛作品被评选为一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参赛人须提交参赛作品的可编辑设计的源文件,无法提交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12.2参赛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参赛作品为参赛人的原创作品,参赛人对该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版权,不存在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情况。该参赛作品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未被授权给任何组织或个人商用(不论有偿或无偿),也没有参加过其他比赛且获得了奖项。
12.3参赛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参赛作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参赛人应保证,如果其参赛作品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参赛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参赛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参赛人承担。凡因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与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无关,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该参赛人退还其基于参赛作品从主办单位处所获得的所有奖金、收益(如果获得了奖项),同时赔偿其给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造成的全部损失。
12.4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人所有。如果参赛人提交的参赛作品获得了一等奖或二等奖且该参赛人收到主办单位向其支付的相应奖金,该参赛人除署名权等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利以外的著作权将全部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在项目的设计中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参赛作品,也可以对该参赛作品进行修改。
12.5 主办单位以及参赛人均不得将获奖的参赛作品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12.6 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可对所有参赛作品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参赛作品。但应注明参赛人的名称或设计者姓名。
13. 参赛费用
参赛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竞赛的全部费用。
14. 取消资格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人的资格:
14.1
迟于参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参赛文件;
14.2
参赛人未按竞赛文件的规定签署参赛文件;
14.3
参赛作品未通过初步核查;
14.4著作权声明的内容不符合竞赛文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或未加盖参赛人的单位印章或没有设计者本人的签字;
14.5
参赛文件的形式、数量不符合竞赛文件中的规定;
14.6
参赛文件图文和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14.7
评审委员会中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评委判定并形成决议,参赛作品实质上不符合设计条件或要求或者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基本上不满足竞赛文件的要求;
14.8
参赛作品抄袭他人成果或构成对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侵犯或与已有的项目雷同;
14.9
参赛人或参赛团队的成员在参赛文件的澄清以及参赛作品的评价、比较和推选过程中,有不正当地对主办单位施加影响,或不正当地影响评审委员会正常评审工作的行为。
14.10
参赛人存在欺诈行为。
15. 保密
15.1 参加本次竞赛的参赛人应对主办单位提供的图纸、相关的资料以及在竞赛过程中了解到的主办单位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因参赛人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15.2 参加本次竞赛的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竞赛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参赛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15.3任何人员或机构包括参赛人如未得到主办单位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参赛作品。
16. 语言
16.1 本竞赛公告使用中文书写。与竞赛文件相关的竞赛文件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
16.2 参赛文件以及参赛人与主办单位之间与竞赛活动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参赛人随参赛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17. 风险提示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参赛人参与本竞赛活动的风险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参赛人须明确理解并同意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不为任何内部资料丢失或损坏、业务或商誉损失、业务中断和/或任何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的损害(即使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承担任何责任。
18. 免责声明
18.1参赛人理解并同意,其他参赛人的递交的参赛作品中使用的创意和/或概念,可能会与参赛人本人递交的参赛作品中的创意和/或概念相似,本参赛人不会因任何此类创意和/或概念相似性向本次竞赛的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索赔。
18.2参赛人理解并同意在使用及浏览本竞赛项目指定的网站时自负风险。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或任何参与创建、制作或交付网站的当事方及合作方均不对因访问、使用、浏览或下载网站上的任何资料、数据、文本、照片、影像或音频而引发的任何直接、附带、伴随、间接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设备受损或病毒感染,或者其他财物受损。除前述内容,网站包含的一切内容均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含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就某一用途的适用性或非侵权的任何暗含保证。
19. 其它条款
19.1本次竞赛活动,包括该竞赛活动本身及竞赛活动的相关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因本次竞赛活动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提交主办单位所在地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9.2本次竞赛活动非政府采购项目,也非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不适用与政府采购或建设工程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19.3本次竞赛活动本身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19.4凡参加本次“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的参赛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竞赛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告附件
附件1 参赛要求简介
附件2 设计任务概要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集成创新·都市营造” 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
1.1.2项目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转变超大城市发展方式,率先探索中国式城市现代化,落实《“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上海2035”总体规划,近年来,上海以“集成创新·都市营造”为主题,推进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的工作组织、设计方法创新,形成了一系列代表性成果,并发布了《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基础设施品质的指导意见》(沪规划资源政〔2023〕184号),引领基础设施品质提升。
为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提升设施品质,在已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继续搭建推进平台、依托专业人才、推进联创众创、深化公众参与,拟开展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活动,集结30个基础设施设计项目,面向国内外征集优秀设计方案,提升包括专业设计单位在内的广大市民对基础设施高品质规划设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不断促进人民城市高质量发展成果开放共享。
1.1.3竞赛目标
(1)建立上海基础设施设计联盟。推动规划、市政、建筑、景观多专业设计师跨界交流、协同合作,遴选优秀青年设计师(工作室)加入设计联盟,共同建立上海基础设施设计人才库。
(2)增强市区两级方案审核把控力。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推动全市基础设施品质提升向纵深发展,设计对象从重大工程向全类型覆盖,推进主体从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导向市区联动、协同建设转变。
(3)打响上海基础设施设计品牌。宣传展示设计团队风采和工作成果,促进设计成果共建共享。提升公众对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的参与度与关注度,打响上海基础设施设计品牌。
1.1.4竞赛程序
本次竞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设计成果深度为意向性方案,除序号20宝山区铁山路道路及铁山路桥品质提升项目选出4个入围参赛作品外,评审专家针对每一个设计项目选出6个入围参赛作品,其作品被选为入围参赛作品的参赛人可进入第二阶段的竞赛设计。
第二阶段设计成果深度为概念方案,评审专家针对每一个设计项目评选出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设计作品。
1.1.5竞赛后续工作
每个项目的入围参赛人须配合主办单位进行竞赛设计项目成果整理汇总以及项目后续宣传工作。
1.2 项目基本信息
本次竞赛由30个设计项目共同组成,每个设计项目须单独报名。
序号 | 设计项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1 | 临港新片区顶科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2400 | / |
2 | 闵行区轨交13号线闵北路主变电站品质提升 | 2400 | / |
3 | 黄浦区长沙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2200 | / |
4 | 浦东新区皓川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2400 | / |
5 | 奉贤区水悦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2400 | / |
6 | 长宁区原水西环线南段工程虹桥泵站品质提升 | 16080 | / |
7 | 临港新片区玉宇路雨水泵站品质提升 | 6481 | / |
8 |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南一片区雨水泵站品质提升 | 5260 | / |
9 | 徐汇区华济泵站品质提升 | 2000 | / |
10 | 松江区新城绿环泵闸品质提升 | / | 三个泵闸 |
11 | 闵行区六磊塘东泵闸品质提升 | 21987 | 泵闸设施用地3363 |
12 | 浦东新区机场市政配套工程管廊出地面设施品质提升 | 395.1 | 三组出地面设施 |
13 | 杨浦区合流污水总管出风井品质提升 | / | 两个风井(出地面部分) |
14 | 浦东新区燃气调压器品质提升 | / | 二个调压器 |
15 | 松江区中国石化加油站品质提升 | 2164 | / |
16 | 静安区育婴堂路市北初中人行天桥品质提升 | / | 跨度约20米 |
17 | 嘉定区菊园新区盘坨子公园景观桥品质提升 | / | 跨度约170米 |
18 | 松江区江川路西市桥品质提升 | / | 跨度约70米 |
19 | 崇明区陈南支二路奚家港桥品质提升 | / |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35米 |
20 | 宝山区铁山路道路及铁山路桥品质提升 | / | 全线长约2.5千米 |
21 | 青浦区示范区线青浦新城南站品质提升 | 16533 | 建筑面积15687平方米 |
22 | 长宁区江苏路地铁站(1/6号出入口)品质提升 | 1600 | / |
23 | 杨浦区轨交20号线三门路站出地面设施品质提升 | 约1973 | 建筑面积530平方米 |
24 | 嘉定区云依路智慧中轴品质提升 | 17500 | 路段全长669米 |
25 | 青浦区恭礼路品质提升 | 6309 | 路段长约280米 |
26 | 金山区茸卫公路品质提升 | 116700 | 路段长约1.7千米 |
27 | 虹口区宝川路桥下空间品质提升 | 11000 | 路段长约352米 |
28 | 宝山区S16蕰川高速管理中心品质提升 | 5000 | 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
29 | 青浦区新城绿环启动段驿站品质提升 | / | 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 |
30 | 普陀区苏州河丹巴路码头驿站品质提升 | 7742 | 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 |
2. 竞赛方式和参赛人数量
本次竞赛采用国际公开竞赛的方式组织,不限定参赛人的数量。
3. 竞赛活动时间安排
竞赛活动时间安排如下(所有时间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下同):
时间(北京时间) | 事项 |
第一阶段设计 | |
2023年8月18日 | 发布竞赛公告。 |
2023年8月18日至8月31日17时00分 | 参赛报名。 |
2023年9月1日 | 参赛人获取竞赛文件。 |
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之前 | 参赛人提出澄清竞赛文件的要求。 |
2023年9月8日 | 主办单位发出第一次澄清文件,并召开线上座谈会。(具体的时间和视频会议室号另行通知。) |
2023年9月20日17时00分之前 | 参赛人提出澄清竞赛文件的要求。 |
2023年9月25日 | 主办单位发出第二次澄清文件。 |
2023年10月13日12时00分整 | 第一阶段参赛文件递交截止。 |
2023年10月16日-20日 | 第一阶段参赛作品评审。 |
第二阶段设计 | |
2023年10月21日 | 公布进入第二阶段的竞赛设计参赛人名单,并向其发出进入第二阶段的竞赛设计的通知。 |
2023年11月10日12时00分整 | 第二阶段参赛文件递交截止。 |
2023年11月中旬 | 第二阶段参赛作品评审。 |
2023年11月下旬 | 公布竞赛结果。 |
上述日程如有变更,主办单位将在竞赛公告发布的网站发布变更通知,竞赛活动期间请各参赛人随时关注竞赛公告发布的网站并及时了解本竞赛项目的最新信息。
4. 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
4.1指导单位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黄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长宁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普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杨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处、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规建处。
4.2主办单位:见下表
序号 | 设计项目 | 主办单位 |
1 | 临港新片区顶科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 |
2 | 闵行区轨交13号线闵北路主变电站品质提升 |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 | 黄浦区长沙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
4 | 浦东新区皓川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浦东供电公司 |
5 | 奉贤区水悦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奉贤供电公司 |
6 | 长宁区原水西环线南段工程虹桥泵站品质提升 | 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 |
7 | 临港新片区玉宇路雨水泵站品质提升 | 上海市临港新片区生态环境绿化市容事务中心 |
8 |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南一片区雨水泵站品质提升 | 上海申迪建设有限公司 |
9 | 徐汇区华济泵站品质提升 | 上海市徐汇区水务局 |
10 | 松江区新城绿环泵闸品质提升 | 上海市松江区水利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
11 | 闵行区六磊塘东泵闸品质提升 | 上海市闵行区水务局 |
12 | 浦东新区机场市政配套工程管廊出地面设施品质提升 | 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13 | 杨浦区合流污水总管出风井品质提升 | 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14 | 浦东新区燃气调压器品质提升 | 上海燃气浦东销售有限公司 |
15 | 松江区中国石化加油站品质提升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分公司 |
16 | 静安区育婴堂路市北初中人行天桥品质提升 | 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17 | 嘉定区菊园新区盘坨子公园景观桥品质提升 | 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 |
18 | 松江区江川路西市桥品质提升 | 上海市泗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19 | 崇明区陈南支二路奚家港桥品质提升 | 上海东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 | 宝山区铁山路道路及铁山路桥品质提升 | 上海市宝山区政府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暂定) |
21 | 青浦区示范区线青浦新城南站品质提升 | 上海申铁投资有限公司 |
22 | 长宁区江苏路地铁站(1/6号出入口)品质提升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支持单位: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3 | 杨浦区轨交20号线三门路站出地面设施品质提升 | 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4 | 嘉定区云依路智慧中轴品质提升 | 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人民政府 |
25 | 青浦区恭礼路品质提升 | 上海市青浦区道路运输管理事务中心 |
26 | 金山区茸卫公路品质提升 | 上海市金山区交通委员会 |
27 | 虹口区宝川路桥下空间品质提升 | 上海市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8 | 宝山区S16蕰川高速管理中心品质提升 | 上海沪申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9 | 青浦区新城绿环启动段驿站品质提升 | 上海青浦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0 | 普陀区苏州河丹巴路码头驿站品质提升 | 上海市普陀区市政工程建设中心 |
4.3技术服务单位:上海市上规院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4.4竞赛组织咨询机构
4.4.1设计项目序号第1-15项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为: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4.4.2设计项目序号第16-30项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为: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 竞赛联系
5.1设计项目序号第1-15项的竞赛联系方式
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邢亚利、朱小锋、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256/812
竞赛指定邮箱:kjy03@vip.163.com
5.2设计项目序号第16-30项的竞赛联系方式
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毛烨琪、张胤翀、张逸舟
联系电话:86-21-32173711、86-21-32173637、86-21-32173631
竞赛指定邮箱:sh2023infra@shabidding.com
6. 参赛人资格
6.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
6.2联合参赛
法人、社会团体、自然人可自愿组成联合参赛设计团队(以下简称“联合设计团队”)参加本竞赛活动的一个或多个设计项目的竞赛。
6.2.1针对每一个拟参加的设计项目联合设计团队的各成员应签署一份共同参加该设计项目竞赛的联合参赛声明。
6.2.2本次竞赛活动中,针对同一个设计项目,联合设计团队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也不得同时加入该设计项目的其它联合设计团队参与竞赛,但不同的设计项目不受此约束。
7. 参赛方式
7.1有意向参加第1-15项设计项目的参赛申请人,在本公告3.竞赛活动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以及参赛要求简介和设计任务概要等资料,参赛人填写报名表和其他相关的表格后,发送至kjy03@vip.163.com邮箱或递交至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参赛人可就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提交报名表。竞赛组织机构收到报名表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向参赛人发送报名成功回执。
7.2有意向参加第16-30项设计项目的参赛申请人,在本公告3.竞赛活动时间安排中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的对应项目公告页在线领取“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以及参赛要求简介和设计任务概要等资料。请注意,参赛申请人须点击对应项目公告页面右上角“报名”按钮,上传报名表并点击“提交”以完成报名,且每个项目须单独报名。参赛人可就一个项目或多个项目提交报名表。参赛申请人首次使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需要完成注册程序;已注册的参赛申请人可使用已有的供应商登录名和密码登录后,方可下载相关资料。
8. 获取竞赛文件
8.1主办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通知报名成功的参赛人领取竞赛文件和相关的设计基础资料。
8.2. 竞赛文件的澄清
8.2.1 第1-15项设计项目的参赛人在竞赛过程中有任何要求对竞赛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kjy03@vip.163.com邮箱。答复的内容将以竞赛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形式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公布,请参赛人随时关注该网站了解项目最新信息。
8.2.2第16-30项设计项目的参赛人在竞赛过程中有任何要求对竞赛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要求澄清的问题发送电子邮件至sh2023infra@shabidding.com邮箱。答复的内容将以竞赛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形式通过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向各项目报名成功的参赛人定向发布,请关注网站通知。
8.2.3 参赛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主办单位将酌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上述答复将不标明提问的来源,并将答复的内容以竞赛文件澄清、补充、修改文件的形式通过对应项目的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向参赛人发布。主办单位发出的竞赛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文件与原竞赛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如与原竞赛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日期在后者为准。
9. 参赛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方式
参赛文件应以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主办单位不接受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递交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赛文件,主办单位将不予接收。参赛文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均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后果,对此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9.2 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9.2.1第一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第1-15项设计项目:
接收单位: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
邮政编码:100089
接收人:徐兴华、郝晴
联系电话:86-10-82575131—256/812
第16-30项设计项目:
接收单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递交地点:中国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12楼1203会议室
邮政编码:200040
接收人:毛烨琪、张胤翀、张逸舟
联系电话:86-21-32173711、86-21-32173637、86-21-32173631
接收单位和接收人在第一阶段参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赛文件不予退还,请参赛人自留底稿。
9.2.2 第二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
第二阶段接收单位和接收人另行通知。
9.3参赛文件密封及标识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参赛文件提交时,参赛人应将每一个设计项目的参赛文件单独密封包装。参赛人提交的参赛文件最外层包装物(如邮寄件的外包装)上须清晰注明“‘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填写具体的设计项目名称)参赛文件”字样,并须清晰填写参赛人的姓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10. 奖项与奖金
10.1奖项
本次竞赛除序号20宝山区铁山路道路及铁山路桥品质提升项目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外,其余每个设计项目均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和三等奖4名。具体的奖金数额(含税)见下表:
序号 | 设计项目 | 一等奖(万元) | 二等奖(万元) | 三等奖(万元) |
场站泵房类 | ||||
1 | 临港新片区顶科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10 | 6 | 2 |
2 | 闵行区轨交13号线闵北路主变电站品质提升 | 10 | 6 | 2 |
3 | 黄浦区长沙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10 | 6 | 2 |
4 | 浦东新区皓川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10 | 6 | 2 |
5 | 奉贤区水悦110kV变电站品质提升 | 10 | 6 | 2 |
6 | 长宁区原水西环线南段工程虹桥泵站品质提升 | 15 | 9 | 3 |
7 | 临港新片区玉宇路雨水泵站品质提升 | 15 | 9 | 3 |
8 |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南一片区雨水泵站品质提升 | 15 | 9 | 3 |
9 | 徐汇区华济泵站品质提升 | 10 | 6 | 2 |
10 | 松江区新城绿环泵闸品质提升 | 15 | 9 | 3 |
11 | 闵行区六磊塘东泵闸品质提升 | 15 | 9 | 3 |
12 | 浦东新区机场市政配套工程管廊出地面设施品质提升 | 10 | 6 | 2 |
13 | 杨浦区合流污水总管出风井品质提升 | 10 | 6 | 2 |
14 | 浦东新区燃气调压器品质提升 | 5 | 3 | 1 |
15 | 松江区中国石化加油站品质提升 | 10 | 6 | 2 |
桥梁通道类 | ||||
16 | 静安区育婴堂路市北初中人行天桥品质提升 | 10 | 6 | 2 |
17 | 嘉定区菊园新区盘坨子公园景观桥品质提升 | 10 | 6 | 2 |
18 | 松江区江川路西市桥品质提升 | 5 | 3 | 1 |
19 | 崇明区陈南支二路奚家港桥品质提升 | 10 | 6 | 2 |
20 | 宝山区铁山路道路及铁山路桥品质提升 | 50 | 30 | 10 |
轨交站点类 | ||||
21 | 青浦区示范区线青浦新城南站品质提升 | 20 | 12 | 4 |
22 | 长宁区江苏路地铁站(1/6号出入口)品质提升 | 5 | 3 | 1 |
23 | 杨浦区轨交20号线三门路站出地面设施品质提升 | 15 | 9 | 3 |
美丽街道类 | ||||
24 | 嘉定区云依路智慧中轴品质提升 | 15 | 9 | 3 |
25 | 青浦区恭礼路品质提升 | 10 | 6 | 2 |
26 | 金山区茸卫公路品质提升 | 10 | 6 | 2 |
27 | 虹口区宝川路桥下空间品质提升 | 10 | 6 | 2 |
驿站用房类 | ||||
28 | 宝山区S16蕰川高速管理中心品质提升 | 5 | 3 | 1 |
29 | 青浦区新城绿环启动段驿站品质提升 | 5 | 3 | 1 |
30 | 普陀区苏州河丹巴路码头驿站品质提升 | 10 | 6 | 2 |
10.2 奖金的发放与领取
奖项、获奖人、支付方式等将在竞赛结果公告中明示。
10.2.1 奖金的支付
主办单位将向获奖的参赛人支付奖金,奖金以人民币支付。
10.2.2 获奖者如为中国境内法人(包括设计公司、社会团体),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领取奖金;获奖者如为中国境外法人,在中国境内没有常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国境内的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国境内税费。
10.2.3 获奖者如为个人,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收款账户信息,主办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的税费后发放剩余的奖金金额。
10.2.4 主办单位不承担由于奖金所产生的任何税费。
11. 竞赛公告及竞赛结果发布媒体
11.1本竞赛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mpnr.chengdu.gov.cn)
上海市建筑协会(www.assc.org.cn)
上海市建筑学会(www.assc.org.cn/)
上海城市规划协会(www.upss-sh.cn/)
上海市城市规划学会(www.upss-sh.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
11.2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竞赛结果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第1-15项设计项目)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shabidding.com)(第16-30项设计项目)
12. 知识产权
自参赛人提交第一阶段参赛作品即视为接受以下知识产权条款。
12.1 本次竞赛中接收的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回,参赛人应将其参赛作品的过程稿、成品稿的作品源文件妥善保管,如果参赛人的参赛作品被评选为一等奖、二等奖或三等奖,参赛人须提交参赛作品的可编辑设计的源文件,无法提交的将取消获奖资格。
12.2参赛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参赛作品为参赛人的原创作品,参赛人对该参赛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版权,不存在抄袭或盗用他人作品的情况。该参赛作品未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表或者出版,未被授权给任何组织或个人商用(不论有偿或无偿),也没有参加过其他比赛且获得了奖项。
12.3参赛人应保证其提交的参赛作品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参赛人应保证,如果其参赛作品中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参赛人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参赛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参赛人承担。凡因违反上述保证而导致的相关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人承担,与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无关,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要求该参赛人退还其基于参赛作品从主办单位处所获得的所有奖金、收益(如果获得了奖项),同时赔偿其给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造成的全部损失。
12.4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人所有。如果参赛人提交的参赛作品获得了一等奖或二等奖且该参赛人收到主办单位向其支付的相应奖金,该参赛人除署名权等不可转让的人身权利以外的著作权将全部转让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在项目的设计中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等奖和二等奖的参赛作品,也可以对该参赛作品进行修改。
12.5 主办单位以及参赛人均不得将获奖的参赛作品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项目。
12.6 指导单位和主办单位可对所有参赛作品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参赛作品。但应注明参赛人的名称或设计者姓名。
13. 参赛费用
参赛人应独立承担其参加本次竞赛的全部费用。
14. 取消资格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人的资格:
14.1
迟于参赛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参赛文件;
14.2
参赛人未按竞赛文件的规定签署参赛文件;
14.3
参赛作品未通过初步核查;
14.4著作权声明的内容不符合竞赛文件中有关知识产权的规定,或未加盖参赛人的单位印章或没有设计者本人的签字;
14.5
参赛文件的形式、数量不符合竞赛文件中的规定;
14.6
参赛文件图文和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14.7
评审委员会中三分之二及以上的评委判定并形成决议,参赛作品实质上不符合设计条件或要求或者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基本上不满足竞赛文件的要求;
14.8
参赛作品抄袭他人成果或构成对他人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的侵犯或与已有的项目雷同;
14.9
参赛人或参赛团队的成员在参赛文件的澄清以及参赛作品的评价、比较和推选过程中,有不正当地对主办单位施加影响,或不正当地影响评审委员会正常评审工作的行为。
14.10
参赛人存在欺诈行为。
15. 保密
15.1 参加本次竞赛的参赛人应对主办单位提供的图纸、相关的资料以及在竞赛过程中了解到的主办单位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因参赛人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15.2 参加本次竞赛的评委、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对整个竞赛工作的过程、内容、组织及参赛人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15.3任何人员或机构包括参赛人如未得到主办单位的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公开或展示参赛作品。
16. 语言
16.1 本竞赛公告使用中文书写。与竞赛文件相关的竞赛文件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
16.2 参赛文件以及参赛人与主办单位之间与竞赛活动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参赛人随参赛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必须附以中文译本。
17. 风险提示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参赛人参与本竞赛活动的风险由参赛人自行承担。参赛人须明确理解并同意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不为任何内部资料丢失或损坏、业务或商誉损失、业务中断和/或任何间接、附带、特别、衍生性或惩罚性的损害(即使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承担任何责任。
18. 免责声明
18.1参赛人理解并同意,其他参赛人的递交的参赛作品中使用的创意和/或概念,可能会与参赛人本人递交的参赛作品中的创意和/或概念相似,本参赛人不会因任何此类创意和/或概念相似性向本次竞赛的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索赔。
18.2参赛人理解并同意在使用及浏览本竞赛项目指定的网站时自负风险。主办单位及竞赛组织咨询机构或任何参与创建、制作或交付网站的当事方及合作方均不对因访问、使用、浏览或下载网站上的任何资料、数据、文本、照片、影像或音频而引发的任何直接、附带、伴随、间接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设备受损或病毒感染,或者其他财物受损。除前述内容,网站包含的一切内容均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种类的明示或暗含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就某一用途的适用性或非侵权的任何暗含保证。
19. 其它条款
19.1本次竞赛活动,包括该竞赛活动本身及竞赛活动的相关文件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因本次竞赛活动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提交主办单位所在地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19.2本次竞赛活动非政府采购项目,也非建设工程招标项目,不适用与政府采购或建设工程招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19.3本次竞赛活动本身及相关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19.4凡参加本次“集成创新·都市营造”2023上海基础设施设计竞赛的参赛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次竞赛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告附件
附件1 参赛要求简介
附件2 设计任务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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