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127.6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lys-2023027
预算金额127.6万元
招标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杨心刚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雪茹158440556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S-2023027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S-2023027;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6000万元;
最高限价:127.6000万元;
采购需求: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立案辅助服务、智能办案中心辅助服务、庭审记录辅助服务、邮寄送达服务、诉前调解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履行期限内以受理案件数量7000件为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涉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须现场递交开标一览表、电子版(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创业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杨心刚,0431-82024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一汽集团公司一生活区30栋
联系方式:李雪茹,15844055617(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茹
电 话:15844055617(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履行期限内以受理案件数量7000件为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涉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创业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杨心刚,0431-82024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一汽集团公司一生活区30栋
联系方式:李雪茹,15844055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茹
电 话: 15844055617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S-2023027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S-2023027;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案件审理工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6000万元;
最高限价:127.6000万元;
采购需求: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供立案辅助服务、智能办案中心辅助服务、庭审记录辅助服务、邮寄送达服务、诉前调解服务,具体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履行期限内以受理案件数量7000件为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涉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本项目招标文件款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须现场递交开标一览表、电子版(U盘)、纸质版投标文件,同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操作流程: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操作。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400-881-7190或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创业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杨心刚,0431-82024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一汽集团公司一生活区30栋
联系方式:李雪茹,15844055617(办公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茹
电 话:15844055617(办公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合同履行期限内以受理案件数量7000件为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涉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乙级及以上(类别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创业大街2800号
联系方式:杨心刚,0431-82024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裕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汽开区一汽集团公司一生活区30栋
联系方式:李雪茹,15844055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茹
电 话: 1584405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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