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4年华安经济开发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供配电工程(零星及抢修)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2024年华安经济开发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供配电工程(零星及抢修) (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华安经济开发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供配电工程(零星及抢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华安经济开发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供配电工程(零星及抢修)已由/以/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承接开发区内所有单次(项)工程估算投资50万元以
下(不含5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零星及抢修)项目;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供配电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经济开发区内所有单次(项)工程估算投资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零星工程及抢修工程;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次(项)工程估算投资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零星工程及抢修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次(项)工程估算投资50万元以下(不含5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零星工程及抢修工程,属于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本项目的固定发包费率为K=12%;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不适用;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及以上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及闽建办筑〔2018〕18号文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投标人需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有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⑥投标人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需达到五级(含)以上。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7日 00:00:00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5月29日 09:30:00前(指到账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8.1/ 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月29日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华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邮编:3638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6-7286692,传真:/
联系人:欧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幢1103-111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zzjiansheng@126.com
电话:0596-2962965-801,传真:/
联系人:小吴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s://www.enjoy5191.com/
联系电话: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华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联系电话:4008705191
开标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49号吉龙大厦十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在开标或评标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电子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开标或评标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或评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或评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或评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或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 招标公告附件
发布日期: 2023-05-16 18: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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