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放射性金属废物外运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潘工0916-298996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海鹏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09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放射性金属废物外运处置服务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放射性金属废物外运处置服务 已由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_。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项目名称: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放射性金属废物外运处置服务

项目编号:YZN0-FW-GKJT-24-0524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委托具有放射性金属熔炼处理能力的单位对甲方现存的放射性废金属进行处理处置,包括废物的油污清除、整备、检测(装箱前及运输前)、运输和处理处置工作,以及废物运输审批手续、废物转移备案手续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报备工作;放射性废金属包括废阻尼器、铝砂、铝件及其他废旧金属,总量约为130吨,准确量以装车称重为准。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5日内完成放射性金属废物的外运和资料归档。

2.3 服务地点:陕西省汉中市洋县。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①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测、整备、运输、处理处置等工作应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规定,确保所有过程依法合规。

②外运处置废物的包装容器需满足EJ 1076-2014等标准对放射性废物包装容器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资质要求:

1)具备官方政府认可的放射性污染金属熔炼处理能力,放射性污染金属需包含铀(低浓铀)。(提供批复或其他证明文件)

2)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放射性物品(三类放射性物品)。

本项目允许放射性金属废物外运分包,如分包,应答人须提供拟分包单位具有满足3.42)条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3.7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49270900分至20241009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应扫描下方二维码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供应商才能获得采购文件的下载权限。在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将采购文件付费成功截图(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经理电子邮箱)。

支付采购文件购买费用后,请自行扫码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提交电子发票申请时,请备注采购项目经理姓名和汇款时间。经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后,电子发票将自动发送至申请时所填邮箱。

二维码如下: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016930,地点为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三经路18号中核(天津)机械有限公司生活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采购与供应链中心天津分部,收件人:陈海鹏,电话:0228895756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5.1,联系人及电话见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以采购人(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时间为准,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证响应文件外包装密封情况完好。如存在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破损及其他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对收到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作任何解释,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电子版响应文件递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资料及响应文件,并务必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经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扫描成不可编辑PDF版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并完成采购项目的网上报价。未按上述要求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汉大道955号

编:723000

联系人:潘工

话:0916-2989965

电子邮件:hzhwzgygs@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海鹏

电话: 022—88957560

电子邮件: chenhp@mails.cneic.com.cn

 

 

 

 

 

招标人: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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