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绵阳市涪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2023-2024年度绵阳城区(涪城区属范围)人行(天)桥、隧道、涵洞定期检测(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及日常巡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6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7032023000208
预算金额162万元
招标公司绵阳市涪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娟0816-2911777
中标公司四川长瑞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16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7032023000208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绵阳城区(涪城区属范围)人行(天)桥、隧道、涵洞定期检测(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及日常巡查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长瑞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 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兴西路618号华银工业港5区6号 | 1,62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长瑞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 | 2023-2024年度绵阳城区(涪城区属范围)人行(天)桥、隧道、涵洞定期检测(常规定期检测和结构定期检测)及日常巡查 | 对绵阳城区(涪城区属范围)的人行天桥、隧道及涵洞(详见信息清单)开展日常巡查、常规定期检测、结构定期检测(人行天桥、隧道)以及发生不可抗力等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人为破坏等)后的巡检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更新完善城市桥梁信息卡;提供技术咨询以及其他临时任务等,服务期1年。检测单位可自行前往实地踏勘桥梁现状,了解桥梁基本情况,在踏勘过程中涉及相关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1.成交供应商按照《城市桥梁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理维护办法》《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四川省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安全检测技术导则》等相关文件及规范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成交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报送每周日常巡查记录,每月报送巡检月报,年终报送巡检年报,并对其出具的结论负全面责任。 3.成交供应商按相关要求完成年度常规定期检测工作,同时编制年度常规定期检测报告,并对其出具的结论负全面责任;按相关要求完成结构定期检测工作,同时编制结构定期检测报告,并对其出具的结论负全面责任。 4.所有巡查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技术、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巡查人员必须穿着带“涪城市政”字样的工作装(成交供应商须统一为工作人员制作工作装),对所巡查范围内的人行天桥、隧道及涵洞进行认真查看、核实;投入桥梁、隧道检测工作的设备、仪器元件须在标示合格期内,检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撤出。 5.成交供应商按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检测现场的交通管理工作,并对检测期间现场安全管理、文明作业及扬尘治理等负全面责任。 6.成交供应商在检测工作完成并提供检测报告后,在后续桥梁、隧道及涵洞的管护工作中,应接受采购人对检测情况的咨询。 7.成交供应商在检测工作实施前,向采购人报送检测实施方案,并按照批复后的方案实施。 8.成交供应商对检测数据、计算数据、技术分析及结论负全面责任。 9.成交供应商应加强检测桥梁、隧道及涵洞的管理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任务,否则采购人保留对成交供应商因工期延误或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采购人损失进行索赔的权利,同时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及违约责任。 10.成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按规程进行检测工作,检测方法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检测工作不得有损桥梁结构安全,如有损桥梁结构安全,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全部承担。 | 服务期1年 |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绵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绵财采〔2021〕1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实际履约验收时间以采购人为准 | 1,62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春(采购人代表)、陈骏、李海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计取,本项目按壹万捌仟叁佰捌拾壹元整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38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绵阳市涪城区财政局;联系人:张启燕;联系电话:0816-226349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绵阳市涪城区市政工程建设维护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黄家巷32号
联系方式:152811499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绵阳市科创区兴隆路11附18号
联系方式:0816-2911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娟
电话:0816-2911777
四川诺以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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