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智慧气象保障工程海洋气象观测能力升级2022年遥感探测系统建设项目海雾观测站采购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海洋仪器设备/其他海洋类仪器设备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 11:5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30日至2023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6月2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预算金额 | ¥20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50207868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9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0591-833279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萍17750207868 |
项目概况
福建省智慧气象保障工程海洋气象观测能力升级2022年遥感探测系统建设项目海雾观测站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2023004
项目名称:福建省智慧气象保障工程海洋气象观测能力升级2022年遥感探测系统建设项目海雾观测站采购
预算金额:2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招标标的 | 是否 允许进口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含税)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含税) | 投标 保证金 |
1 | 1-1 | 海雾观测站(含基础建设及安装调试) | 否 | 17台 | 120000 | 2040000 | 204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的“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0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6日],[每天08:30到18:00] (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邮箱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将报名公司所要报名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邮件至fjhrzb@126.com)本公司,未按规定进行报名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标准: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d.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特定条件:
包1: 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均应是符合《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或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同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填写要求:标的名称按照“海雾观测站”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如实填写声明函,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应与前述规定的名称及行业一致,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具体企业类型(即投标人应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并结合本项目前述规定的所属行业划型标准和制造商实际情况选择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其中一种类型并明确填写)。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填写的,其声明函视为无效;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具体格式详见本文件第七章)。友情提示: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7760705250510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98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0591-833279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联系方式:吴萍1775020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电 话: 17750207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