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大宗物资2024年度1-12月份钢材采购项目-E包:管类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坤娉
招标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燕梅15153519177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 |
(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大宗物资2024年度1-12月份钢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大宗物资2024年度1-12月份钢材采购项目 | |
2、项目类别:货物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1)(山东黄金集团)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大宗物资2024年度1-12月份钢材采购项目,具体要求、交货期、供货范围及参数等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 (3)标段(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7个包;E包:管类;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或经销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单位股权关系证明(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信用分类查询”中选择查询); (3)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获取文件期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参保人数为0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存在“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采购文件领取 | |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下 | |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3-11-14 17:00:00 | |
3、采购文件领取地点: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第三城2004) | |
五、响应文件提交 | |
1、递交方式:现场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2、递交截止时间:2023-12-19 09:00:00 | |
3、递交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4963-3号沃德酒店二楼会议室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12-19 09:00:00 | |
2、开标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凤鸣路4963-3号沃德酒店二楼会议室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sdbidding.org.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发布。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 |
八、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山东黄金矿业(莱州)有限公司焦家金矿 |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金城镇焦家村 | |
联系人:李坤娉 | |
联系电话:0535-2738076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 | |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588号第三城 | |
联系人:韩燕梅、曲和玥 | |
联系电话:15153519177、17853537838 | |
九、其他说明 | |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4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报名,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搜索该项目进行报名(不必办理CA锁),报名成功后联系招标代理同时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项目报名(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的,投标单位于获取时间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股权关系证明(可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截图,方式不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认定查询结果截图;获取文件期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近三年《无“被判处串通投标行为”处罚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 (2)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成一个文件(PDF或Word)发送到xdzhaobiao3@163.com,同时在邮件正文中罗列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如有)、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信息,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人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和招标代理处的报名,均须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内进行,逾期报名者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报价。 3.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招标文件的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人资料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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