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1070073工程施工(第2包)招标公告(2024-JQ05-G1911)
金额
410.1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05-g1911
预算金额410.13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2
公告正文

11070073工程施工(第2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Q05-G19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1070073工程施工(第2包)已按军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批准,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装修公寓住房5235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2 项目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

2.3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涉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及开工前和施工期间各类手续办理等工作,直至达到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2.4招标项目限额:4101323.4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无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资金专款专用。

3.3业绩要求:3年内(20212022年、2023)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1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仅限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裁判文书网”,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查询,无在处罚期内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投标人暂停名单;投标人无处罚期内的禁止参与联勤保障部队工程投标黑名单记录;投标人承诺不违反“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条款;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

3.5项经理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1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无在施项目。

3.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1名,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和8年及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且无在施项目。

3.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1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4 11  21 日至 2024  11  25 日,每日上午8时至11下午15时至17(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持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股权信息说明书原件(格式自拟,主要体现公司所有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等);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日前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和股权信息说明书原件(格式自拟,主要体现公司所有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等)。(所有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2  12  9  30 分,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法定代表人递交的,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递交的,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以上资料需单独携带。

7.特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从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某单位

   址:河南省郑州市

人: 张助理、助理     

   话:17719899902173201102830371-81654563

质疑联系人:来助理、王助理

质疑联系人电话:1551658759518595925991 

(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短信,避免遗漏)

      2024 11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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