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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34972
(三)预算金额:185,465.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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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描述:服务描述:1、绿化范围为大楼周边室外、公共场所及大堂、会议室、办公室等的室内外绿化服务;2、对办公区域提供所需的室内盆花租赁摆设(要求:70间,每间办公室不少于1大2小,其中有15间不少于2大2小);每星期养护(室内、室外)两次;根据实际要求培养、更换花木;对公共区域进行室外绿化维护、养护;供应商若对室外绿化造成损失(如养护中造成花草沽死等),须赔偿(补偿)相应的损失。3、供应商应对园林绿化定期派人巡视维护,防止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发生:4、室内摆设的荫生植物山,供应商负责购置和更新、维护保养;5、节假日的花木装饰及绿化由供应商按采购方需要临时摆放等。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2024-2025年度绿化养护及绿植物租赁服务,绿化委托服务管理期限一年。服务需求:1、绿化范围包括办公大楼大院露天、公共场所绿化种养、养护服务,大楼大堂、会议室、办公室、接待室等的室内绿化服务,以及派驻检察室的室内绿化服务;2、对办公区域办公用房、功能用房、会议室等提供所需的室内盆花租赁服务;3、台风前绿植防护、风后复原修复,零星绿植补种、更换等。 | 1 | 185,465 | 项 |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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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室内绿植物租赁的品种、规格、数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合理调整。2.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的大堂、广场摆花装饰,结合采购方要求并结合节日的氛围进行合理摆放。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7月31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面积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何沅莹 0756-2613672
采购单位: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