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ha2024-2030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逄昊晟0532-857612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动环监控系统项目(招标编号:HYHA2024-2030)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招标编号:HYHA2024-2030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青岛分行动环监控系统项目
1.3采购内容:通过采购的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对分行动力环境监控系统进行完善,在47个机房(47家网点)内部署监控模块,并在分行机房部署一套智能巡检系统。所需产品、数量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一、智能监控软件及模块
 
 
 
(一)UPS监测:
 
 
 
1
通讯转换模块
47

2
采集监控软件
10

(二)温湿度监测:
 
 
 
1
智能温湿度传感器
47

2
采集监控软件
10

(三)蓄电池监测:
 
 
 
1
智能电量传感器
47

2
采集监控软件
10

(四)漏水监测:
 
 
 
1
区域式漏水控制模块
47

2
漏水感应绳
47

3
采集监控软件
10

(五)采集配置:
 
 
 
1
现场采集单元
47

2
集中监控管理软件
1

二、分行智能巡检系统
 
 
 
1
移动巡检管理系统
1

2
移动巡检管理系统
1

3
10寸平板电脑
1

4
标签打印机
1

5
NFC标签读写器
1

6
NFC标签
20

三、辅材
 
 
 
1
配件:模块箱
47

2
配件:工业电源
47

3
管线辅材
1

四、安装调试费用
 
 
 
1
安装调试施工
1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和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2.3不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串通投标”的行为,须提供承诺函。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承诺函。
2.5不得出现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征信失信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须提供承诺函。
2.6自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的同类型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2.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函。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于下列黑名单中:
(1)中国邮政集团投标人黑名单;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青岛分行投标人黑名单。
2.9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获得原厂商的正式授权,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0日,每日上午08:30-下午16:30(北京时间)。逾期获取招标文件者不予受理,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4.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方式(扫码填报信息+邮箱发送资料):
4.2.1扫码填报信息:投标人扫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二维码,选取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缴费”,根据提示完善信息后保存提交(经办人选择逄昊晟)。
4.2.2投标人缴纳标书费。
4.2.3投标人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标书费汇款凭证的扫描件发至邮箱(panghaosheng@sdhyha.com)。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通过。
4.3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账户信息: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事业部;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支行;
行号:10000209781841;
账号:937024010014020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博雅3号楼22层2204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岭路1号北大资源博雅3号楼22层2203室
项目负责人:逄昊晟、曹丽娜,0532-85761207,panghaosheng@sdhyha.com
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事业部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崂山区支行
行号:10000209781841
账号:937024010014020011
2024年7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ww.cfcpn.com/jcw/sys/index/goUrl?url=modules/sys/login/detail&column=undefined&searchVal=a2372cb61b6f4839840676126de96d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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