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的委托,就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4-10ZZ87203,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0月8日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4-10ZZ87203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五、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六、中标人
单位名称:深圳市及时电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华丰世纪科技园B3栋厂房602
法定代表人:禤玉鹤
七、中标条件
(一)主要中标条件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项目“最低承诺投资额”为:(大写)人民币:伍佰零壹万元;(小写)RMB:501.00万元。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文体中心与九龙山体育公园超充站建设管理服务项目“收益分享比例”为:0.2。
(二)其他主要中标条件
1. 项目实施范围: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在龙华文体中心和九龙山体育公园指定区域建设运营超充设施及配套设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桩软硬件平台工程、高压配套工程、低压配套工程、视频监控照明工程、充电运营系统云服务接入及配套电缆、停车场道闸工程、超充站服务配套设施、网络及消防配套工程、装饰修缮配套工程、充电停车场站标识工程、超充标识工程等。其中:
龙华文体中心,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与清泉路交会处,项目建设区域约1200平方米,位于1号门至2号门地面停车场区域(近龙华大道)、一号门右侧连廊下方区域,需规划不少于28个汽车充电车位,投建汽车充电堆总功率不低于1600KW,其中至少含充电功率不低于480kW液冷充电车位3个;至少含V2G车位1个,其余均为充电功率不低于250kW直流快充车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不少于30个充电端口,功率总额不低于1.2KW。
九龙山体育公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与桂香路交叉口西40米西南方向120米,项目建设区域约500平方米,位于足球场旁出入口斜坡通道处,需规划不少于15个汽车充电车位,投建汽车充电堆总功率不低于800kW,其中至少含充电功率不低于480kW液冷充电车位2个;至少含V2G车位1个,其余均为充电功率不低于250kW直流快充车位;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不少于30个充电端口,功率总额不低于1.2KW。
2. 运作方式
本项目的合作方式为招标人提供场地,由中标方全额投资建站,提供相关智能平台,负责充电桩运营网络后台管理,代收电费、服务费,并向招标人支付充电服务费收入分成。
3. 回报机制
项目运营期间,中标人可通过充电收费等方式取得经营性收益。本项目按照项目服务利润收益比例分成,招标人与中标人分成比例为2:8。
4. 合作期限
本项目委托运营期限为15年(含建设期),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即进入合作期。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0.25年(3个月)。
5. 场地使用要求
本项目充电设备的设备安装、日常安全管理、运营维护等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中标单位享有在项目指定区域内建设的超充设施的所有权。本次招标的场地供中标人经营新能源汽车超充站经营使用,并在以上场地进行新能源汽车的充电服务运营,中标人享有合法的经营权或使用权。招标人应为超充设施的经营提供便利。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对超充设施所在场馆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大型赛事活动场地封闭式管理、临时占用等情形)。
九、评审小组组成
陈日亮、倪骏、彭旭光、钱静、陈健、廖炜浪、曾志威
十、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一、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招标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文化广场3路维雅德大厦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7-18层
联系方式:曾工 0755-23338921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57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25楼
联系方式:梁工:18098916359 谭工:15013837181
深圳市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