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中豪0512-65279318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敏1731231099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8
公告正文
[0]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3205010304001081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
标段编号 N3205010304001081001001 标段名称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11日
工程类型 设计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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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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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0]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项目名称)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024)25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官渡路7号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19645.90 平方米(约29.46亩),总建筑面积62960.8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60547.5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9995.60 平方米,容积率 3.08,建筑密度42%,绿地率9.0%,拟建设2幢厂房。(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N3205010304001081001001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314.804

3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或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行业甲级 或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补充: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消防、人防专项设计(含人防平站转换预案编制)、景观及市政道路设计、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外立面装饰深化设计(包含幕墙门窗及栏杆深化设计)、标识标牌及交通导视设计、泛光照明设计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四)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

(五)本项目设计周期:30天,其中方案设计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0天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况,按建设单位要求执行。

(六)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方案补偿: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给予补偿费,补偿费金额为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000元,中标单位不获得方案补偿费,但取得项目的全部设计任务。

(4)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七)关于投标失信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规定。

(八)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九)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2-06 00:002024-12-11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8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址:

苏州市吴中区苏篮路68号2幢

址:

苏州市吴中区盘蠡新村25-1幢

编:

编:

联系人:

罗中豪

联系人:

郭敏、张双艳

话:

0512 - 65279318

话:

17312310992

真: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28031539@qq.com

址: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号:

号:

2024-12-05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新建长联创智厂房项目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新北社区股份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薛永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夏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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