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虎路东侧、凌家板桥港南侧地块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2022-16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虎路东侧、凌家板桥港南侧地块项目施工监理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206-330481-04-01-642790,招标单位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共28202平方米,总面积约7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地下约25000平方米)。建筑物主要为住宅、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经营用房、社区用房、文化设施用房、商业综合体、沿街商业等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等全部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建安投资约26000万元。
2.2 建设地点:九虎路东侧、凌家板桥港南侧地块。
2.3 招标范围:具体监理招标内容为本项目所有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消防、通风空调、智能化、装修、幕墙、室外附属、景观绿化、亮化、电梯设备、设施设备、供电、水务、燃气、标识标牌等全部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 计划施工工期:900日历天。
2.5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时的监理服务期+审计配合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6 本次招标的概算监理造价为487.8400万元,监理服务备案基准价为341.4880万元。
2.7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争创嘉兴市标化工地。
2.8 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建设工程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嘉建〔2018〕10号、嘉建〔2019〕6号)文件规定,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二级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综合监理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
4.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投标人若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完成注册,可使用已有账号、CA锁(含浙江CA互认)登录浙里招标系统进行操作,未注册的通过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办理CA锁(含浙江CA互认)后方能进行招投标相关业务操作。
4.3.1 浙江CA互认下载及办理流程详见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ztbdt/002005/20210322/da0005ee-8359-4e0f-82cc-37cbe47da7fd.html。
4.3.2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详见网址:
http://jxszwsjb.jiaxing.gov.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4.4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5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二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1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
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4.6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7 月 20 日上午10 时0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117.149.147.223:8081/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
5.2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站(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工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群益路115号 地 址:海宁市文宗南路98号汇银商务楼南四楼
邮 编:314408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陆先生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573-80708296 电 话:0573-80709920
传 真: / 传 真:/
2022年06月 28 日
附表: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项目总监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的总监注册证书,原件备查) |
4 |
企业类似工程 监理业绩 |
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安造价12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须能体现工程规模、造价。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 |
5 |
项目总监业绩 |
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至少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指单个合同建安造价10000万以上的房屋建筑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须能体现总监人选、工程规模、造价。其中业绩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 |
6 |
监理人员 |
按嘉建委建[2017]197号文件规定,监理人员配备必需满足本工程要求,不得少于9人(含总监),其中至少包括建筑专业、安装专业和市政专业的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各1名。监理员应持有建设部门颁发的监理员上岗证(跨省作业的应符合海宁市有关监理人员跨省作业的有关要求);(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7 |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8 |
信用评价等级 |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名单”记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