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制作并播出短视频、图文、H5等品牌宣推【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制作并播出短视频、图文、H5等品牌宣推【网上竞价单一来源公示】 |
项目编号 | QT304524060995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制作并发布短视频、线上直播(路演)、图文、直播态产品录制及播出等相关服务, 整体策划1份、主题策划2次、线上直播(路演)6次、直播(态)产品1期、2分钟短视频4期、3分钟短视频3期、图文产品20期(具体要求以双方确定的策划方案为准,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作所列示项完成为止; 委托制作要求: 1、每次委托制作的内容、视频长度、格式、分辨率、制作完成时间等具体要求,以经双方书面确认的委托制作内容的详细策划方案为准; 2、因委托制作内容改变以及不可抗力、重大疫情、重大政治事件影响等导致的委托制作日期延长等均为正常情况,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 3、委托制作内容是否推送:有推送、有非推送。 ①推送平台:在奔腾融媒客户端; ②推送时间:乙方根据合同约定,由双方另行确定。 4、合作明细:约定合作期限内,乙方为甲方提供制作并发布短视频、线上直播(路演)、图文、直播态产品录制及播出等相关服务, 整体策划1份、主题策划2次、线上直播(路演)6次、直播(态)产品1期、2分钟短视频4期、3分钟短视频3期、图文产品20期(具体要求以双方确定的策划方案为准)。 5、推送时间:因推送平台编排的改变以及重大政治事件影响导致的延播、飘移等均为正常情况,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
单一来源理由及拟采用供应商 | 单一来源理由: 根据《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实施办法》规定“具有延续性的服务项目,长期需要且连续提供服务、变更供应商会增加时间等成本的采购项目,为提高采购效率,在保证采购效果不变的情况下,经履行相关程序后后,可直接进行采购。” 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理由为:本年度内蒙古广播电视台作为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的合作单位,是延续去年整体服务项目,能保障实施的准确性及时效性,能顺利平稳推进各项工作,同时对方了解中心的功能定位,从宣传角度、合作事宜都能完全契合中心的要求,本次采购作为之前合同的续签,继续选用贵单位向中心提供各类宣传推广服务。 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按网上竞价流程向内蒙古广播电视台采购。 拟采用供应商: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通过“上传报价单”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价(提供承诺函); (4)《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5)《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我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我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4年6月5日10:00至2024年6月14日10:00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我单位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根据我单位提供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或检验样品等,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800000.00元(含税),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我要报价”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的策划、编排、拍摄及后期制作,并使内容和质量符合策划方案的基本要求等与委托事宜相关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报价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报价保证金。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本项目不收取服务费 |
平台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19101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双方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2、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刘宇晨 联系电话:18586098120 技术支持:0471-3473040
采购单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潘贞 联系电话:18586095912 |
异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单一来源公示期内一次性提出,相同或相似异议以及超出期限的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
操作指南 | https://nmgcqjy.ejy365.com/news/detail/51782 |
附件 | 附件2.项目委托合同(产权交易中心 融媒体传播中心 短视频等 委托制作协议).docx 附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