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3260000-zb-2024-03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高原1372000715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耿东来1352022757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嘉兴港务海盐港区3.15MWp光伏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招标

发布时间:2024-10-12 10:42:54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3260000-ZB-2024-0301

标书号:/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10-17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10-17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10-17 14:00:00

开标时间:2024-10-17 15:00:00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5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3260000-ZB-2024-0301)

保证金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北京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1100 1018 7000 5300 8040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嘉兴港务海盐港区光伏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 劳务服务 1.000 货到付款 金隅红树林 首次招标过程中,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一单位投标函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做废标处理。剩余两家通过资格审查,评委会认定此次评标缺少竞争性,按流标处理。

收货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甲3号(装饰设计大厦院内新楼)四层北京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详情描述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嘉兴港务海盐港区3.15MWp光伏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招标人为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待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汇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嘉兴港务海盐港区3.15MWp光伏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拟在厂房屋顶等部位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解决厂区内电力供应问题。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项目所在地位置
嘉兴港务海盐港区3.15MWp光伏项目劳务分包工程(二次招标) 3.15MWp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杭州湾大道与海港大道交叉口浙江海港嘉兴海盐港区
2.2发电方式:采用自发自用。
2.3招标范围: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包括对园区或外电网原供电系统造成电压电流波动或功率因数下降等不利影响而应该增加的所有费用),则均纳入承包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中标单位以固定总价的方式完成全部应予实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一)范围内的内容:
本工程拟在 仓库屋顶 等部位安装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以甲方和业主要求为准,如甲方要求与业主方不一致,以甲方要求为准。
光伏电站建设(包含加固换瓦)、场内检修道路、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等工程施工安装、定值计算及整定、试验及检查测试、新能源集控中心就地侧接入及调试(视频监控及电站生产数据接入平台)、系统调试、涉网调试、仿真试验(包括高低穿、建模试验)、试运行、协助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工程验收(包含光伏项目所需的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乙方需要满足甲方和业主所有合同要求,完成该项目所有验收工作,乙方承担项目承接范围内的所有费用包含所有材料费用、资料、施工。乙方提供承接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管理、检测实验、施工、调试和验收工作。乙方费用包含要求的设计及变更(除重大变更,甲乙双方协商后结算),乙方负责项目人员证书和保险费用,负责现场的安全、质量、工期管理符合相关要求,协助项目外围关系的协调和协助甲方办理其他外部所有手续。
(1)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试运行、 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
(2) 乙方负责该项目消防、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等。
(3)项目施工协调、施工技术培训、施工方案制定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4)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和建筑装饰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选用,需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及安全规定的材料。
(5)设备、材料的卸车、指定地点的二次搬运,自交货地点卸货后发生的二次转运费均由乙方承担、保管、发放均由乙方负责。卸车、搬运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由乙方负责解决,且具备本工程材料装卸车的能力,作业人员应有主富的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乙方负责将现场安装剩下的设备包装物清理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回收。
(6) 合同履行中,乙方需提供产品的有关检测、合格证等材料,如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 甲乙双方应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承担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如果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乙方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明确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8)施工现场不能随便动火,动火必须办理好审批手续,注意做好防火防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品使用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气割使用的氧气、 乙炔之间距离,与动火点距离要达到要求。
(9)乙方施工过程中对于转动机械等设备的送电、试转须告知甲方并办理送电、试转申请,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10)乙方施工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好检修区域隔离,如警示 带、标示牌、围栏等。取下井、坑、孔、洞或沟道盖板后,必须设置围栏和警 告标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垃圾废料分类堆放。搬运物品、土石的汽车不能超载、超速,不能人货混装。
(11)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和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进入生产运行区域、车间和控制室;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严禁碰触其他无关生产设备;禁止超范围作业。
(13)乙方应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器具及防护品;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并安排相关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汽、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临时电源禁止使用单股塑胶线,电源盘必须使用三芯或四芯橡胶电缆,要有漏电保护器、接地线。漏电保护器、行灯变、电焊机、手持电动器具等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15)乙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重大危险作业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6)在项目施工和质保期间,如因乙方发电设施和乙方人为破坏造成的屋顶破损,由乙方负责修缮。
(17) 在本系统质保期间,乙方有义务保证本系统的运营不会对甲方相关设备造成损坏(自然老化的情形除外)。因乙方系统故障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时,应聘请权威第三方机构对损失进行鉴定如鉴定为乙方责任,则乙方负责赔偿对应的损失,如鉴定为甲方责任,则乙方不负责赔偿。
(18) 乙方施工过程中及质保期内,若发生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问题造成甲方、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损害的,应聘请权威第三方机构对损失进行鉴定,如鉴定为乙方责任,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9)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甲方审查。
(20)工程质量验评在每道工程分项完成后由乙方自行组织验评工作,自检验评合格后将验评报告及验评申请单交由甲方审核,甲方审核通过后由甲方再次组织质量验评,质量验评由甲方、乙方、业主方(或监理单位)一同验评。经多方验评合格后,由乙方填写质量检验评定表(甲方提供模板)交至甲方。
2.4计划建设工期要求:7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合格要求及招标人要求。
2.6其他要求:
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所必须的(包括对厂区供电系统造成电压电流波动或功率因数下降等不利影响而应该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承包范围,费用包含在投标价格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内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并具有相关资格文件,其中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财务要求:2023年的财务报表(包含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时间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光伏发电劳务分包或项目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
(1)提供近三年内无因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声明;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自制承诺书。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和地点:
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现场: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甲3号(装饰设计大厦院内新楼)四层北京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上平台: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4.2方式:前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甲3号(装饰设计大厦院内新楼)四层北京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进行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bbmgz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未登记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活动。
4.3售价:6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或公对公汇款(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营业部;银行行号:105100010029;账号:1100 1018 7000 5300 8040)。售后不退。现场报名到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甲3号(装饰设计大厦院内新楼)四层北京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以下资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人领取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https://www.bbmgzc.com/)(递交盖物理章的电子版扫描件)、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甲3号(装饰设计大厦院内新楼)四层北京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纸质版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参与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隅集团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bbmgz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亚新路33号
招标联系人:高原
电 话:13720007156
业务联系人:杨得水
电 话:1873012967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甲3号(装饰设计大厦院内新楼)四层
联系人:耿东来、 白文慧
电话:13520227576、18201075630
电子邮箱:jiantuozhaobiao@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账 号:11001018700053008040

联系人

耿东来 / 13520227576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0350389

监督举报邮箱:hsljiwe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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