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场区钢结构分包工程公开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06/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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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场区钢结构分包工程 | ||||||||||||||||||||||||||||||||||||
项目编号 | 2017-0201645-CPE-0006158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1.场区钢结构供货及施工内容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标准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安全及各项使用功能要求,包括完成原材料采购、钢结构工厂预制、现场实体施工等直至工程交接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包括配合生产准备、保运直至交付生产使用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并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和相关规定达到制造、施工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如下内容的供货、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和质量保证:1)场区钢结构:润滑油库房、非油商品配送仓库钢结构厂房,汽车装车罩棚、汽车装车泵棚钢结构及附属装饰、装修工程。本标段范围内不含土建基础、地面及地面以上砌体工程。2)具体工程范围及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3)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钢结构的原材料采购、加工制造、现场安装、装饰装修等所有工作(包括现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后的分部和整体验收交付使用工作,材料的见证取样实验检验)。(2)负责配合其他单位进行本标段范围内的给排水、消防、电气、仪表、通信、暖通等系统配套工程的预留、预埋工作。(3)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消防验收。同时负责配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的整体消防验收工作。(4)设计图纸上没有体现,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变更,以及为实现项目整体运行功能所需的其他与本标段相关的工作及措施均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5)负责本标段范围之内的场地清扫和施工垃圾清理工作。(6)负责满足设计要求的防火涂料施工。(7)负责工程交工之前所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设备、材料的取样送检、检验试验和第三方复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水、防火及保温材料等),并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75日历天,其中钢结构生产周期30天,现场施工安装工期45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7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 2017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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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本工程投标商应具备:1)钢结构加工制造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3)在过去3年(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承包过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4)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投标人项目经理要具有在类似项目中至少3年的项目管理经验,并具有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高级职称;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5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工作期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作期间无不良行为。○2其他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注:1)投标商在开标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及项目管理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审核,审核完毕后退还各投标商,如投标商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携带各类证书原件,那么招标人有权保留对该投标商投标文件拒绝的权利。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6-28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7-04 1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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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2017年7月4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9时至18时在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CPE华北分公司E座207室发售,请潜在投标人持银行汇款凭证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包含法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该款项为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场区钢结构标书购置费)。需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承包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包含法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2日内发送,内容以纸质版为准。注:本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应参照CPE华北分公司《规范化施工现场实施指南》执行,投标人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同购买,每本售价60元,售后不退。(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该款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场区钢结构规范购置费)。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07-20 09:00:00.0 | |||||||||||||||||||||||||||||||||||||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CPE华北分公司招标二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承包人不予受理。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该款项为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场区钢结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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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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