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采购人地址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港大道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桐 0335-752318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5号楼(开元大楼)2201、2202、2207、220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茹0335-5188816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02
更正事项:null
更正内容: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生态环境综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
补遗书01
各投标人:
河北环境工程学院生态环境综合实训基地项目施工(交易编码:G1303002406892001、工程编码:2024B1303041003):
一、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下载时间延长至2024年9月9日17时00分。
二、增加内容
1.招标文件第28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二、评标程序” 5.初步评审中增加: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对以下进行甄别:
①经甄别发现: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相关投标,评审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
②经甄别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相关投标,并认定涉嫌串通投标,评审及认定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
a.不同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相同的;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
三、招标文件第30页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分方法中:
原内容:“①工程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招标人可以择优选择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 90 分(80~90分)的投标人参与评审。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企业多于15家(含)时,则低于该分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审。否则,本项设置无效,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审。”
修改为“①工程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招标人可以择优选择企业信用评价分值不低于 / 分(80~90分)的投标人参与评审。如果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企业多于15家(含)时,则低于该分值的投标人不再参与评审。否则,本项设置无效,所有有效投标人均参与评审。”
招 标 人:河北环境工程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9月6日
更正日期:2024-09-06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35-5188816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