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省泗阳县盛龙胶源有限公司化工生产装置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继高138157289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欣荣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省泗阳县盛龙胶源有限公司化工生产装置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江苏省泗阳县盛龙胶源有限公司化工生产装置及建构筑物拆除工程已经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报名及投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江苏省泗阳县盛龙胶源有限公司范围内

1.2工程规模:江苏省泗阳县盛龙胶源有限公司因技术改造,重新建设新项目,需将公司内化工生产装置及建筑物、构筑物、厂房设施等进行拆除及处置,并需完成场地平整。

1.3计划开工时间:2019年10月。

二、本招标工程设一个标段,具体为:

江苏省泗阳县盛龙胶源有限公司因技术改造,重新建设新项目,需将公司内化工生产装置及建筑物、构筑物、厂房设施等进行拆除及处置,并需完成场地平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生产装置:本次拆除的生产装置包括75000吨/年甲醛装置和30000吨/年甲缩醛二套(一期、二期)、消防设施、罐区及水系统、尾炉等附属生产设备设施。2、建构筑物:生产车间、办公楼、配电房、各类储罐、污水池等厂区内所有建构筑物约7609㎡。

三、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四、评标方法:高价中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资格或其他可从事化工厂拆除和处置的资格;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5.3投标单位类似业绩:投标单位自2016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化工厂拆除工程业绩(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投标人对所提供业绩的真实性负责。

5.4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应满足下列要求:

5.4.1联合体报名必须以具备资质的企业法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主体单位)。

5.4.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5.4.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5.4.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4.5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4.6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5其他条件:

5.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5.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5.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5.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5.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5.5.7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信用报告,且均不低于65分)。

5.5.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工程采用平方米报价,招标人设最低投标限价为0元/㎡,本工程采用现场二轮报价,报价最高的投标人就是本工程的中标人。

七、拆除工程残值费缴付方式:中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人支付50万元作为工程拆除的履约保证金后签定拆除工程协议。签定拆除工程协议,进场前中标人必须一次性付清残值费,否则招标人不予交房。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降低中标价。

八、中标人中标后应按国家、省、市及地方要求,须自行完成政府有关备案及许可等相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九、公告发布时间及参加投标要求

9.1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2019年10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本项目公告下方附件下载招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时签到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现场报价,未参加开标前现场签到和现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得进行本项目的现场报价;

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需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人民币,方可进行报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9.2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加投标;

9.3凡在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押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理外,将不与退还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10.1开标时间:2019年10月24日10时00分;

10.2开标地点: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楼(拍卖大厅)

10.3到场要求: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委托代理人在开标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里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为无效投标人不予参加投标。

十二、注意事项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0527-85278006,工程科:0527-85278005。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监管科提出。

十三、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阳县众兴镇人民政府

人:李继高

联系电话:138157289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泗阳县德华逸墅东门向南50米

人:杨欣荣

联系电话:18251059527 0527-85221718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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