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办学达标条件达标项目(QZZC2024-G1-00006-CGZX)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zc2024-g1-00006-cgzx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 疑 人:  广西南宁明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号生产研发楼申能达科技孵化园A座11楼1111号房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石明        电话:  13878787411           
 
 广西南宁明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我中心于2024年9月6日收到贵公司邮寄浦北县第一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办学达标条件达标项目(QZZC2024-G1-00006-CGZX)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贵公司质疑标项四(浦北县一职校智慧校园考勤门禁识别一体化系统建设)的2家投标人“河南北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美丹商贸有限公司”存在串标嫌疑;“河南北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监事为“蒋佩佩”,“河南美丹商贸有限公司”高管、财务负责人亦为“蒋佩佩”。基于该事实,“河南北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美丹商贸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故要求取消河南北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并将这两家单位投标文件均被视为无效;
答复:经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八条“一、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具体情形:本条规定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而不包括间接的控股或管理关系”,监事、财务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公司,并不属于以上情形。“河南北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南美丹商贸有限公司”不存在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故贵公司的该质疑事项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书回执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9月14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9.14.pdf
916.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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