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节能相关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滨海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节能相关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不见面交易项目)
一、招标条件
滨海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节能相关检测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海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滨海县文化艺术中心。
2、工程概况:滨海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占地面积约9.0607公顷,建筑面积约61700平方米,包括文化馆、艺术馆、大剧院、美术馆,总造价约7.97亿元。
注: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滨海县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文化艺术中心工程节能相关检测服务。
4、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热工性能、热工缺陷、分户楼板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撞击隔声、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室内环境噪声级测量、平均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外墙节能构造、空调系统、能效测评报告及标识、太阳能光伏系统检测。详见图纸和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工程量清单。
注:能效测评报告及标识项目必须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如中标后无法公示,招标人有权拒付合同余款,并要求赔偿全部损失。投标人须仔细查阅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项目内容和检测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因素。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分包。
5、服务期限:15日历天。15日历天内须完成全部检测项目并出具检测报告,且完成能效测评报告及标识项目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的申报手续,并在1-2个月内公示结束。
6.质量要求:合格。
备注:中标人必须自行前往项目地点取样收样,并按时间节点要求出具报告。项目检测必须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检测报告的编写必须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7.服务要求
7.1响应服务:中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并指派1名人员提供驻场服务,并参加每月考勤,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8天,少1天罚款3000元,县外检测机构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送样材料收集点或上门服务。
7.2检测时间要求: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进度的需要,及时安排检测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和检测报告。
7.3验收:
(1)检测单位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一式六份。
(2)质量标准及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检测服务,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标段编号:3209221609140101-BM-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项目至少包含:热工性能、热工缺陷、分户楼板空气声隔声性能、楼板撞击隔声、外窗空气隔声性能、室内环境噪声级测量、平均照度、照明功率密度、外墙节能构造、空调系统、能效测评报告及标识、太阳能光伏系统检测】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且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保证金采用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还需提供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扫描件〕。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的项目检测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 如开标日期为2023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须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12月-2023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7、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近5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9、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0、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1、其它:本项目严禁挂靠。招标项目公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履行约谈法定代表人的程序,如此时发现挂靠,①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没收投标保证金;③追究其耽误甲方工期、各项费用损失之法律责任。如在中标之后发现其挂靠,则①立即清退出场;②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③承担甲方延期施工等一切损失;④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⑤如因挂靠引起的诉讼,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剩余检测费用,有权扣除因诉讼引起的相关损失,并保留进一步诉讼的权利。
四、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打印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一套投标文件的新点软件、清单大师、造价师3000、智慧、赛德、神机妙算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不见面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五、 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9日
2.领取地点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
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3.招标文件价格:售价¥0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13日15:00时整。
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否则,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3、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或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1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支行,账号:32001737238052503280-1140;可登陆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在业务查询>>保证金账户查询(滨海)中实时查询,具体操作请参照会员系统中,帮助中心的帮助文档(滨海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操作流程)】。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无效。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没有到账的保证金一律无效。投标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
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显示未缴纳、或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无效。
3.2采用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 【线下保单(保函)或线下银行保函】的扫描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保证金退还: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退还(详情咨询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0515-84198010); 以线下保函(保单)或线下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4、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完成全部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且完成能效测评报告及标识项目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的申报手续后支付合同价的70%,余款待能效测评报告及标识项目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公示结束后结清【上述付款,均不计利息,结算时需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06*(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2)付款依据:在付款时提供相应的检测成果报告及明细表,在审核无误后方可支付。
5、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挂靠,将取消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挂靠、分包施工行为,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进度保证金,清退出滨海市场,打入黑名单。
6、如政策调整,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和省市文件执行。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12.24.96.37:9890/)、盐城市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index.html)上发布。
十、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滨海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 1340170190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薄先生
联系电话:15151022167 18914639009
电 子 邮 件:451128177@qq.com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