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教学终端建设采购项目投诉处理决定的公告(2024-JQ05-W1456)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11/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q05-w145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现将我部对教学终端建设采购项目(编号:2024-JQ05-W1456)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未来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第五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2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预中标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虚假应标,其投标产品型号(C1S100)不满足招标文件“教学移动终端平板”第14条参数“14.国产品牌,通过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并且存在虚假应标以及套用老旧证书应标的嫌疑;②预中标供应商“商务评审标准表”中提供的“产品业绩-移动学习终端”存在套用老旧业绩,且招标文件要求需要同品牌同型号的业绩才符合资格,存在虚假应标嫌疑。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10-66945693;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2024年11月12日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未来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第五采购服务站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对2个方面提起投诉。主要内容:①预中标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虚假应标,其投标产品型号(C1S100)不满足招标文件“教学移动终端平板”第14条参数“14.国产品牌,通过3C认证(提供3C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要求,并且存在虚假应标以及套用老旧证书应标的嫌疑;②预中标供应商“商务评审标准表”中提供的“产品业绩-移动学习终端”存在套用老旧业绩,且招标文件要求需要同品牌同型号的业绩才符合资格,存在虚假应标嫌疑。
经调查,我部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结果
根据采购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复议申请,联系电话:010-66945693;复议申请书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当事人可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综合动态-通知公告”《军队采购供应商复议须知》查看复议申请书模板。
某部采购管理部门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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