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4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202410581008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桂芬0314-21556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东强0314-2066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0
公告正文

报名倒计时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项目编号:GC130800202400769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11-03 20:00:00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2024-11-09 10:00: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11-20 09:30:00
开标时间:2024-11-20 09:30:00
正式公告

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代码:HB2024105810080001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131455001001   来源平台: [平台内]    公告发布日期:2024-10-29
业主单位: 承德市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0-29 2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1-20 09:30


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G510御道口至冀蒙界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3】3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承德市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路线起自御道口镇东侧国道G510上,克承高速御道口互通出口处,与国道G510御道口段相接,向南布线至小滦河支流,沿小滦河支流北岸向西布线,跨小滦河与国道G615交叉后,向西至三座山与现有旧路相接,沿现有旧路加宽经大羊坡、围场御道口机场至路线终点冀蒙界,与国道G510多伦段相接。路线全长约16.6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路基宽25.5米。全线设置大桥1座、停车区1处。(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初步勘察和初步设计工作,包括附属设施等。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参考资料等。 本次初步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 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9 20:002024-11-03 2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0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http://jtt.heb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cd/)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投标人应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于技术标部分采用“盲评”方式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提交异议,或递交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承德办事处(承德市世纪城二区6号楼804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联系电话:0314-2066866。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4-2271415

电子邮箱: jtysjjsglk@chengde.gov.cn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承德市公路建设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

050051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张桂芬

联系人: 苏东强、张坤、张浩
电话:

0314-2155622

电话: 0314-2066866
传真:

/

传真: 0311-87870162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xzb0314@163.com
网址:

/

网址: http://www.hbhxzb.com/#/index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

/

账号: 131080020010210042421

温馨提示:

  1.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2.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hebpr.cn )”
  3.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4.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5.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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