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Y24JX08015071 | ||
项目名称: | 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鱼塘承包经营权竞价转让公告 | ||
标的名称: |
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鱼塘承包经营权竞价转让,挂牌价33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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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年12月30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1月06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重新挂牌 | ||
项目简介: | 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鱼塘承包经营权竞价转让公告 现有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鱼塘承包经营权定于2025年 1月7日上午11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产权交易子系统(以下简称网络交易系统(网址: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竞价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2025]XG1号 二、竞价标的情况(设保留价) 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鱼塘坐落在金川镇灌溪村委会大路背现代加油站旁,总面积约55亩,东靠下灌溪鱼塘,南靠郑家水田和猪栏,西靠吴家鱼塘,北靠排水沟,现拟将该鱼塘承包经营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承包期限为5年,具体日期以合同为准,起始价33万元(5年总价,设保留价),竞买保证金6.6万元。 三、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四、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看样联系人 展示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看样联系人: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 傅国辉18279817117 五、交易方式:电子竞价方式转让。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5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17时止(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www.jxsggzy.cn)进行网上报名。 七、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陆”,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基本信息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时绑定的同名银行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开户银行:自行勾选;银行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资格取得以保证金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为准。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陆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八、竞买须知 1、本次转让按总价进行竞价,标的设有保留价。 2、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物的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标的数据仅供参考,以实际数量为准,如有出入,不增减成交价款。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5、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参与报价,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6、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500元,自由报价时长10分钟,延时周期180秒。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7、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全部成交价款(5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并签订转让合同。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的1.4625%;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缴入业主指定账户。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及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另行转让。 8、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中心会在公示期满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回;受让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人按规定付清交易服务费、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交易中心收到转让方出具的退款意见函后,按保证金退付流程2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9、 免责条款:交易中心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未尽事宜,详见转让合同样本(详见附件),本资料解释权归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所有。 九、联系人 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 傅国辉18279817117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朱先生13807962537 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鱼塘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方案,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基本情况与用途等 甲方将位于灌溪村大路背现代加油站旁占地总面积约为 55 亩的坑塘水面承包经营权,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给乙方,供乙方从事 鱼塘养殖 生产经营。 承包期限为 5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承包费用与支付方式说明 一次性付清5年租金。承包费共计______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履约保证金2万元,承包期满乙方按时交塘给甲方后全部退回(无息)。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 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依法利用和保护该坑塘水面,制止乙方的损害行为; ② 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后收回该坑塘水面; ③ 该坑塘水面被征收、征用、占用的,乙方的补偿归乙方并退回未到期的租金,甲方的补偿归甲方所有。 2.甲方的义务 ① 协助乙方处理与其他承包户发生的用路、用水、用电等纠纷; ②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 承包期间坑塘水面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乙方应服从,乙方的补偿归乙方并退回未到期的租金,甲方的补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的义务 ① 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该承包坑塘水面并向甲方足额支付承包费; ② 承包期间,未经登记不得进行抵押及再流转; ③ 本合同到期,应于合同到期日交回该鱼塘经营权; ④ 配合做好坑塘水面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 ⑤ 负责生产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合同到期后完整交付; ⑥ 为提高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同意,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⑦ 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保护和合理利用该承包坑塘水面,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擅自改变生产用途、不得给坑塘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五条违约责任 乙方私自在承包区域内取土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生产用途和结构、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资源性资产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它说明 鱼塘现状租赁,需维修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内甲方不负责承担任何生产和经营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如堤坝倒塌或洪水淹没及环境影响等一切天灾、人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任何补偿和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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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成交公示期满后3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全部成交价款(5年承包费)及履约保证金2万元并签订转让合同。交易服务费缴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纳标准为成交总价款的1.4625%;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缴入业主指定账户。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上述款项及签订合同则视为违约,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另行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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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不得参加本次标的竞价)均可报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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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无 | ||
联系方式: | 新干县金川镇灌溪村委会 傅国辉18279817117 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朱先生13807962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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