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
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电子信息采集器
华为
Matepad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4200
12台
50400
现场流调信息采集与智能化分析平台终端
德派
EDC V1.0
德派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小型
18730
12套
224760
包合计
275160
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货到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
成交人负责产品储备地点的全部运输及保管,直至项目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3.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3.2整体项目质保期3年,并与使用方签订质量保证和售后维护保养协议。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成交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货物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成交人提供验收方案,与采购人协商后确定。要求成交人在验收前向买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技术文件及资料、进口产品报关单、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验收报告等文档。
2、验收地点:采购人指定的产品安装地。
3、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进行逐一验证,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发现有虚假响应者,将报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予以严厉处罚。
4、因成交人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5、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进行验收。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