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石花园等1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材料及实体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3.3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31万元
招标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20-8349217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21
公告正文
黄石花园等1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材料及实体检测服务
(招标编号:
招标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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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花园等 14 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材料及实体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石花园等 14 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云府工作会纪〔2023〕78 号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实施单位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 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 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黄石花园等 14 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材料及实体检测服务 2.1.2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2.1.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黄石花园等 14 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改造项目 的改造面积约 190500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4991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14 层、建筑 物高度最高 42 米,本项目改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改造范围内树木资源进行保护管养、部分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小区楼内公区三线改造和小区公共部分三线整治、楼本体 外立面翻新改造(改造内容包括对破损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墙进行整体铲除重做;对破损程度一般,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外墙进行局部修补和整体清洗;对基层良好但脏污 的外墙进行整体清洗等)、新增(翻新)非机动车充电桩等。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黄石 花园片区空置公房进行整合利用。对该部分进行投资改造,使资产满足商业运营的要求 打造青年公寓,实现闲置资源开发利用、公房社会化可持续运营,对本次招标范围内符 合接管要求的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建立小区物业长效管养机制。各小区改造项目概况如 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1 | 黄石花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106600 平方米,改造楼层 最高 14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42 米。 |
2 | 省医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37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9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7 米。 |
3 | 东方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160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 高 8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4 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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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4 | 逸景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72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12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36 米。 |
5 | 冶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47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4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12 米。 |
6 | 飞鹅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87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9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7 米。 |
7 | 飞鹅西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51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9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7 米。 |
8 | 南一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213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 高 9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7 米。 |
9 | 南三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87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9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7 米。 |
10 | 粮食局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7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6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18 米。 |
11 | 松鹤街 15-23 号老旧小区改造项 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9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4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12 米。 |
12 | 北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41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 高 9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7 米。 |
13 | 公安大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9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9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7 米。 |
14 | 街办大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项目改造面积约 1900 平方米,改造楼层最高 8 层、建筑物高度最高 24 米。 |
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1267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10232.03 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黄石花园等 14 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的材料及 实体检测服务,主要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砂浆及原材料、混凝土制品、预 制构件、金属材料、防水材料、墙体材料、水、电材料、装修材料、建筑节能检测、照 明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还包括:
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 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 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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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报送。
2.2.4 服务期限: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服务周期暂定 为 180 天。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 工要求。
2.2.5 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1469952.67 元(其中暂列金 117596.21 元为非竞争 费用),其中各单项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为:
序号 | 单项工程项目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 |
1 | 黄石花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817343.85 元 |
2 | 省医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25601.70 元 |
3 | 东方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42071.70 元 |
4 | 逸景居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32861.70 元 |
5 | 冶金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74446.70 元 |
6 | 飞鹅路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27797.12 元 |
7 | 飞鹅西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38876.06 元 |
8 | 南一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148901.15 元 |
9 | 南三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85770.05 元 |
10 | 粮食局宿舍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28286.70 元 |
11 | 松鹤街 15-23 号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33181.70 元 |
12 | 北街小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52524.29 元 |
13 | 公安大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31311.94 元 |
14 | 街办大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人民币 30978.01 元 |
注: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或各检测服务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相应最高投标限价的均 为无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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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 CMA 检验检测机 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 样检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 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 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具备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 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等)。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 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须 在有效期内;
注:旧资质标准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 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 号)执行;新资质标准按《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 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2 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5.3 近二年(从 2021 年的 1 月 1 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 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5.4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需提供信用档案查询网页 截图);
3.5.5 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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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 效。
3.5.6 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3.5.7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招标公告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3 年 11 月 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 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9 时 45 分至 202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闻发布厅。(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 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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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 ) 、 广 东 省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 网 址 :https://zbtb.gd.gov.cn/#/index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86179068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 23 号二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书面提出异议。线上提出 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 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 23 号二楼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20-86179068 邮 编:51040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永泰路 50 号 101 房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20-83492175 邮 编:510095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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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电话:020-36500106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 23 号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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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 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 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 情形。
四、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 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登记截止日 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 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 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 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 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 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 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 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 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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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 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 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 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 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 证”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九、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 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 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 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 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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