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公司黄山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程雪峰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黄山市智慧街面巡防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
(三)项目单位:黄山市公安局
(四)项目预算:3.15万元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以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一警多能、一警多用,遇事必管、规范移交,整体联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切实把警务站打造成为街面警力“屯兵点”、震慑犯罪“桥头堡”、服务群众“便利店”,全力以赴守护好一方平安。拟提出《黄山市智慧街面巡防综合管控平台》项目建设。
黄山市智慧街面巡防综合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审计后预算约170.64万元。
(二)服务需求
主要对项目提供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监理过程覆盖项目的系统实施、初验、试运行、项目终验等各个阶段,并要求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合同、文档、安全、知识产权保护等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
1、质量控制
(1)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监理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方案等文件控制项目总体平台质量;
(2)根据各系统的特点,制定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在内的详细监理控制方案;
(3)编制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包括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
(4)组织系统建设平台质量事故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5)组织系统建设质量检查和验收;
(6)督促中标单位整改存在问题;
(7)参与项目验收和交接。
2、进度控制
(1)审查各项目系统建设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的进度计划,监督计划的执行;
(2)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确定各项目建设的工序顺序,控制项目执行进度;
(3)发现系统建设进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中标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措施加快实施进度,以使实际执行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4)当系统建设进度拖后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作详细报告,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3、投资控制
(1)动态管理跟踪项目建设成本,进行成本、费用控制和分析;
(2)审查系统建设进度款申报;
(3)严格控制和审查平台变更,核算成本和变化量,报业主审批;
(4)审核平台清单及造价和平台竣工结算等。
4、合同管理
(1)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2)监督检查中标单位履行合同;
(3)协助业主处理建设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5、信息管理
(1)及时向业主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2)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平台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3)督促、检查中标单位及时完成各阶段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认各类资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格式;
(4)转发业主发出的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
(5)采用图表、统计技术或其他先进的管理方法,定期公布项目质量、进度、成本数据,就项目中存在或出现的问题向业主和中标单位提出独立、公正、公平的意见建议或解决方案;
(6)当系统建设出现质量问题或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中标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6、组织协调
(1)确定中标单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2)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的工作关系;
(3)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
7、数据安全监督
(1)检查督促中标单位建立、完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平台数据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3)确立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
8、项目验收
(1)依照已确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验收依据和实施方案中的实施目标以及平台实施中的有关记录和结果,在技术、平台质量方面进行总体验收;
(2)项目总体验收,提交总体验收报告。
(三)项目团队人员要求
应根据项目的工作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项目团队,至少安排1名持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的监理人员提供驻点服务,该驻点人员必须为公司正式员工,投标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为该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驻点监理人员签订监理合同后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到岗提供驻点服务,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监理考核办法:
(1)项目驻点监理人员一经确认,未经业主许可进行更换,扣除总合同额的30%费用;
(2)监理单位至少确保1人驻场,未经业主许可离开,每天扣除500元。
(3)完成自身监理文档的编制工作,要求全面、真实,未完成上述工作,扣除监理费用的10%。
三、供应商资格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
(三)供应商负面清单,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程雪峰, 0559-2323201
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08号黄山市公安局
五、报价要求
项目总报价不超过 3.15万元,包含完成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单位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本单位追加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七、其他事项说明
1.供应商须在2024年1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本单位。
2.如有疑问,可于工作日联系本项目联系人。
八、供应商报价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备注

报价表                           
见附件

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格式自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自拟

营业执照
格式自拟

资质证书
格式自拟

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格式自拟

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格式自拟

 
 
 
附件1
报价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报价范围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              
 
备注说明
 

 
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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