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节能验收框架协议竞争性谈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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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8-02 16:56:10 |
行业类型 | 建设工程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起止时间 | 2024-08-02 16:56:59 至 2024-08-08 23:59:59 |
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线上获取 点击下载 |
文件售价(元) | 0.0 |
开标时间 | 2024-08-09 09:30 |
开标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8-09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受采购人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节能验收框架协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节能验收框架协议 ;
1.2项目编号: /
2.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 徐圩新区 ;
2.2建设规模: / ;
2.3 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采购控制价:单项控制价详见下表,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95 %),按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能源消耗量 | 节能验收控制价(万元) |
项目年度综合能源消耗量<10000吨标准煤 | 8 |
注:竞标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和设备费、差旅费、食宿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2.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
2.6 采购范围: 开展对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进行节能验收工作并编制项目节能验收报告,具体详见任务书。本次拟选聘2家节能验收框架协议单位。
3.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2024年6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3.4 业绩要求: 供应商从2021年6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3万元的节能验收类似业绩,并验收通过,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供应商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合同不能体现相关内容,需同时提供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供应商同时需提供节能验收通过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验收通过证明或组织专家验收通过的会议纪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验收通过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清晰反映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验收通过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
3.5.1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存在同一人直接关联任职股东或高管(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监事)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 2024年8月8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2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8月9日 9:30 ;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 95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经评审最终谈判的最低价为入围价,该供应商直接入围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节能验收框架协议单位。谈判小组根据最终谈判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询问有效供应商是否响应入围价(若出现谈判报价相同的情况,采购人自行决定次序),响应入围价即入围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节能验收框架协议单位,当入围单位达到2家或谈判小组询问至最后一家有效供应商后谈判结束。最终成交供应商少于2家(不含2家),采购人将重新发布公告。
7.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0.6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谈判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谈判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而取消其谈判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谈判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8.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江苏方洋水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 地 址:徐圩新区创投服务中心220室 |
联 系 人:李进斌 | 联 系 人:王梓尧 |
电 话:0518-82256126 | 电 话:15061339350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461719827@qq.com |
特别提醒:
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下载“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响应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江苏大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朱乐 | 18888133982 |
6. 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http://ggzy.xwxq.gov.cn/home/downloadCenter)。
7. 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个”),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谈判评审小组可根据第二轮报价情况临时增加一轮谈判,邀请供应商进行第三轮报价,此情况下,第三轮报价为最终谈判报价,如谈判过程中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第三轮报价,以前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