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新图书馆RFID系统软硬件及材料装具等采购项目质疑答复函
金额
48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0/06/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zc2020-g1-000662-gxgs
预算金额487.8万元
招标公司南宁师范大学
招标联系人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工0771-550116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师范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新图书馆RFID系统软硬件及材料装具等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新图书馆RFID系统软硬件及材料装具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20-G1-000662-GXG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 55011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汪老师 0771-39080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工 0771- 550116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大门正对面一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疑人(投标人):广西帘到居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8号鹏岱3D建材家居城10栋3层15号

联系人:钟凯旋 电话:13877142858

邮政编码:530000

质疑人递交的关于《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新图书馆RFID系统软硬件及材料装具等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XZC2020-G1-000662-GXGS)B分标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0年06月19日收悉,我公司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织物密度:织物(面层)经向≥370根/10cm;纬向≥258根/19CM;织物(底层)经向≥368根/10cm;纬向≥252根/10CM.检测依据GB/T4668- 1995。

事实依据:此处织物面层经纬和织物底层经纬向表述不清楚;请明示,是否是安装两层窗帘;此处存在理解分歧,请明确;技术参数理解存在歧义。我司质疑采购方设置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有指定供应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压投标人。

质疑事项1答复:

此处织物(面层)经向和织物(底层)经向,是指一张窗帘的两面(面层和背面层),并非的指安装两层窗帘,这属于潜在供应商自身理解问题,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等存在不理解的,均可电话或书面来函咨询。质疑人所说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有指定供应商,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压投标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2:

投标文件中对遮光窗帘的技术参数的设置:“★2.成分:聚酯纤维56. 2%+粘纤27.9%+棉12. 2%+氨纶3.7%(聚酯纤维、粘纤、棉允差±5%氨纶允差±3%); 7.装饰织物燃烧性能: B1级。符合CB8624-2012标准。”

事实依据: 1、遮光窗窗出的成分参数要求为实质性响应,且要求窗帘布同时满足国家G8624-20212 B1级阻燃要求,就且前市场上来讲,能满足国家GB62A-2012 B1级阻燃要求的窗帘布主要成分皆为聚酯纤维,投标文件上明显包含“棉、氨纶”成分,(不具备组燃要求)两项明显相互矛盾。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排斥潜在投标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涉嫌存在串标的行为。2.氨纶是服装面料,弹性材料不是做窗窗的;请提供事物样品参者。3、粘纤、棉、氨纶等材料不具备阻燃性能,含这种成分窗帘不能做到良好的阻燃效果且具有排斥性。4.窗帘未要求强制性阻燃标准GB20286- 2006阻燃1级或GB8624- 2012难燃B1级。学校属于公共场合,《公安部令》第61号要求公共场所达到CB20286-2006阻燃1级。同时C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的学校教学区域、档案室、图书馆等需达到GB8624-2012B1阻燃效果。这些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什么不要求?让公共场所存在严重的安全愿患。不知道相关人员在设置参数的时候是否有考虑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问题?我国一向主张安全要防患于未然,所以才有《公安部令》第61号及国家相关强制要求。明显“★”号的参数设置存在不合理性。

质疑事项2答复:

1、本项目还未开标,不存在“投标文件”,质疑人指的应该是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购的窗帘遮光布要求满足国家G8624-20212 B1级阻燃,主要成分是聚酯纤维,并非指窗帘遮光布全部成分要求具备阻燃性能,此面料能达到满足阻燃性能要求的方式有多种(其中包括将阻燃剂渗入布料内部等方式均能达到),只要供应商能提供具备阻燃性能的窗帘遮光布即可。3、窗帘布的面料成分,国家及行业没有相关规定,采用的面料性能要求达到相应产品国家标准指标即可。4、质疑人提供的事实依据并不可以证明粘纤、棉、氨纶、聚酯纤维等材料不具备阻燃性能或者作为窗帘材料不合理,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5、本项目在 2020年6月05日发售的招标文件中,窗帘遮光布技术参数“7.装饰织物燃烧性能:B1级。符合GB8624-2012标准”,是要求满足G8624-20212 B1级。不存在质疑人所说的窗帘未要求强制性阻燃标准GB20286- 2006阻燃1级或GB8624- 2012难燃B1级,请质疑人认真细读招标文件。

综上所述,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3:

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必备条款)不参与计分。对实质性要求条款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事实依据: 本项目带“★”号条款多达二十几项,均为废标条件,且项目为综合评分法,明显存在不合理,与“★”号废标项相互矛盾,我司质疑贵方明显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质疑事项3答复:

1、本项目还未开标,不存在“投标文件”,质疑人指的应该是招标文件。2、项目为公开招标,招标文件针对商务、技术或服务中重要参数设置为“★”号实质性条款,与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不存在相互矛盾情况,也不存在违法违规,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压潜在投标人情况。质疑人质疑内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质疑事项4:

投标文件中遮光窗帘成分:聚酯纤维56. 2%+粘纤27.9%+棉12.2%+氨纶3. 7% (聚酯纤维、粘纤、棉允差±5%,氨纶允差±3%)

事实依据: 1.氨纶是服装面料,弹性材料不是做窗帘的;请提供事物样品参考;2.粘纤、棉、氨纶等材料不具备阻燃性能,含这种成分窗帘不能做到良好的阻燃效果,且具有排斥性。窗帘未要求强制性阻燃标准GB20286-2006阻燃1级或GB8624-2012难燃B1级。学校属于公共场合,《公安部令》第61号要求公共场所达到GB20286-2006.阻燃1级。同时G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让防火规范》中要求的学校教学区域、档案室、图书馆等需达到GB8624-2012B1阻燃效果。这些都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为什么不要求?让公共场所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不知道相关人员在设置参数的时候是否有考虑到使用者的生命安全问题?我国一向主张安全要防患于未然,所以才有《公安部令》第61号及国家相关强制要求。明显“★”号的参数设置存在不合理性。

质疑事项4答复:

此项质疑与质疑事项2重复,质疑事项已在质疑事项答复2中答复。

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特此答复。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23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87.8098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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