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16.9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47-03
预算金额116.9万元
招标公司中共和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德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燕梅155693687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2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47-03
项目名称: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69000
最高限价(元):116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6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辑存储器设备、2年驻点服务及廉洁文化产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证明。(7)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或保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和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和田市纪委监委
联系方式: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安居社区建设路11-6号门面
联系方式:1556936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梅
电 话:15569368777
附件信息:
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 (三次)招标文件.pdf
645.4K
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SZFCGZBDL-2024-047-03
项目名称: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69000
最高限价(元):116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三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6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编辑存储器设备、2年驻点服务及廉洁文化产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年12月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证明。(7)近三年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或保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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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和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和田市纪委监委
联系方式:0000-000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德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安居社区建设路11-6号门面
联系方式:15569368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燕梅
电 话:15569368777
附件信息:
和田廉洁文化作品制作中心提升项目 (三次)招标文件.pdf
645.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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