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sjh2024-007
预算金额10万元
招标联系人文平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经理1999434103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22
公告正文
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就环境监测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JH2024-007
项目名称:环境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服务内容为,应急采样监测、执法采样监测、指令采样检测、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和其它必要的监测技术服务。(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
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特殊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格式自拟)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⑤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 07月11日至2024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佳和商务中心15楼152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售,磋商资格不得转让)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4年 07月22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佳和商务中心15楼1520室)                      
竞争性磋商方式:现场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2.届时请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对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以便及时了解相关磋商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或查收相关书面通知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磋商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9号文之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产品认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时须携带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邮箱、项目名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6.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兰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12楼
联 系 人: 文平
联系电话:18709467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佳和商务中心15楼1520室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9994341037/0931-8459112
 
甘肃金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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