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哈尔滨市迎宾小区102栋公开招租(三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zf-fqnt202407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主任0451-8216000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经理186462752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哈尔滨市迎宾小区102栋公开招租(三次)公告
本招租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哈尔滨市迎宾小区102栋公开招租(三次),(采购代理编号:DF-ZF-FQNT20240710),招租人为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招租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招租,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承租人(以下简称承租人)承租。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该房产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迎宾小区102栋4单元,该单元1-7层21套住宅整体对外出租,出租建筑面积1246平方米,使用面积823.18平方米。
该房产权人名称为“黑龙江电信国脉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原产权方已改制,现资产归属于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所以出租方名称“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
出租方无房产设计图、结构图、消防验收手续等相关手续及资料。
房产年度起租价14.4万元/年(含税),租期4年。
1.2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1 承租人 家 1
1.3年度起租价:14.4万元/年(含税)
1.4租赁期限:4年。
1.5装修期:2个月出租方不收取租金
1.6本项目设置起租价,14.4万元/年(含税),承租人报价低于起租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承租人资格要求
2.1承租人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承租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
2.2承租人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骗取中标(或中选)和违约行为。(提供承诺书)
2.3房屋使用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出租人要求。(提供承诺书)
2.4本次招租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方承担租赁房屋的所有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
2.5承租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近3年内无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网址:http://www.gsxt.gov.cn/)。
2.6承租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2.7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或黑龙江省联通公司负面清单禁入期的承租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应答。
2.8主要否决应答条款(不可偏离项):
2.8.1满足应答须知及比选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应答承诺函,应答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8.2.应答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
2.8.3房屋抵押金
合同签订前,承租方需按第一年租金的20%交纳房屋抵押金,向上取整数。合同到期后,出租方接收房产并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房屋抵押金。
2.8.4房屋租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承租方交纳首年房屋租金,以后每年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交纳下年租金。
2.8.5装修保证金
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时,应按第一年租金的20%交纳装修保证金,向上取整数。装修期为2个月。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整体结构,房屋装修改造后,如无改动和房损等情况,此装修保证金一次性无息返还给承租方,否则按房损价格扣除。如承租方未按约定交纳房屋装修保证金,取消承租方中选资格。
2.8.6房屋以“裸租”的方式进行出租
出租房屋供暖设施设备,上、下水管线,电源线路,供电设备等的维修更新,以及房屋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包括办理各种手续、用电、用水等),出租方不承担任何方式的投资。承租方所产生的税费、管理费均由承租方负责。
2.8.7房屋招租定位
招租定位重点考虑家庭公寓、旅馆,排除餐饮企业。此房屋为居民住宅,与其他四个单元共为一栋楼,承租方不得影响居民,如影响居民承租方自行协调解决。承租方需具备相关行业资质。
2.8.8承租方对房屋的使用约定
(1)不得转租或部分转租房屋,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该处房屋。
(2)承租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改变房屋整体结构前提下,自行设计装修改造,并将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审核后,方可施工。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按时交纳承租费用。
(3)承租方自行负责牌匾宣传物料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4)承租方根据需要对该房屋增加设施设备,租赁期届满,所增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该增加设施费用。
(5)此房屋有单独的水表,承租方按表指数支付所产生的费用。
2.8.9消防、用电安全
(1)承租方负责承租装修区域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动火、用电、高空作业等装修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2)承租方用电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准乱拉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源设备、设施以及保险装置。
(3)出租房屋电容量以目前现状为准,承租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对电源、电路进行改造,对用电进行增容,并承担增容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租赁期满,对电源、电路改造及电容量增容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承担资产转移费用。
2.8.10火灾和安全事件责任
(1)房屋租赁期内,发生火灾或其他人身伤害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出租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等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方负完全赔偿责任,由此引发的行政、刑事等责任亦由承租方承担。
(2)禁止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带入房屋内或实施其它有害于房屋安全的行为,尤其注意防火安全,因违反本款给房屋或出租方及其他业户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因不可抗力或非因出租方过失造成的火灾、盗窃、各种设备故障而引起的损害,出租方概不负责。
(4)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反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和其他的违法行为,或损害公共利益行为。
2.8.11其他事项
(1)租赁期满承租方交回房屋时,必须保证房屋设施正常使用,出租方负责验收。租赁期满,房屋内装修及固定设施不动,家具家电归承租方所有。承租方如提前退租则视为违约,房屋装修、室内固定设施、家具家电等归出租人所有。
(2)承租方如拖欠各种费用超过30日,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没收房屋抵押金,有权对所出租的房产进行任何处置,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接受出租方合同模板各项条款,接受出租方提出的房屋装修标准及条件。
(4)合同到期后,我公司不再以续租形式进行续租。如我公司此房产继续出租,重新进行评估,进行公开招租。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租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承租人,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4.招租文件获取
4.1 发售招租文件
4.1.1 招租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8月1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8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1.2 招租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本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前来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报名购买。(或可网络远程报名,将以上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传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中,标书费可以汇款方式。具体详情请联系采购代理公司)
4.1.3 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开户名: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革新支行
账号:3500044119054005885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的递交:承租人需递交纸质报价文件及全套电子U盘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4年09月02日09时00分,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206室。
电子版报价文件的U盘及纸质报价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电子版报价文件的U盘要求拷贝一份word报价文件及excel电子版报价文件
5.2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报价文件:
5.2.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2.2未按照招租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租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租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安居客网站、门前公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
联系人:王主任
采购人联系方式:0451-82160001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联系人:冯经理、杨先生
电 话:18646275280、15245099771
电子邮件:hljttsc_yq@126.com

采购人:中国联通集团黑龙江省通信有限公司综合服务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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