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金额
210.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10.2万元
招标公司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捷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茂丹0872-21583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7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2023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2023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2023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dbe64b3e-8289-46d5-866d-13b0e271b9c0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dbe64b3e-8289-46d5-866d-13b0e271b9c0 | ||
建设规模: | 在金华镇提质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0.27万亩,建设田间机耕道及生产道、灌排沟渠和附属设施等。dbe64b3e-8289-46d5-866d-13b0e271b9c0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3-10-17 15: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剑川县农业农村局 | 经办人: | 李工 |
办公电话: | 1388724802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捷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唐茂丹 |
办公电话: | 0872-2158399 | 移动电话: | 15125186836 |
标段编号: | GC532900202300681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剑川县剑湖东北片区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3-10-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11-07 09:00 |
开标地点: | 剑川县一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10.20538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修建衬砌灌排明渠11条,长4.72公里;修建涵洞6座,下田口18座;修建机耕路1条,总长1.89公里。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4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本次投标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贰级及其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同时具备中级及其以上职称,须提供2022年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业绩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在2018年8月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管理过至少1项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其中的两项);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8月至今) 完成过至少1项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其中的两项)。投标人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若通过审查后经核实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取消通过资格。 注: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水利项目(五小水利项目、水库建设项目、河道治理项目)、农业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国土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或建设内容中明确包含田间道路和沟渠建设内容的其他项目。 |
其他: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5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11-07 09:00 |
附件: |
|
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