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4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17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k【招】2024195-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沈连强0310-252146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数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星赤0311-8693562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4标段招标公告

  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4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审批项研字〔2023〕52号)、《关于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广审批项初字〔2024〕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1.2招标编号:SK【招】2024195-04;

  2.1.3建设地点:广平县县域;

  2.1.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停车场共20000平方米,道路硬化60000平方米,对农村人居环境进行整治提升等;

  2.1.5标段划分:7个标段,第1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南韩镇);第2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东张孟镇);第3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南阳堡镇);第4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平固店镇);第5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胜营镇);第6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十里铺镇);第7标段: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广平镇)。

  2.1.6计划工期:13个月;

  2.1.7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行业现行规范的要求并满足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需要,施工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第4标段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移交,以及工程竣工后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计单位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总承包单位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或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②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可同时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对投标人主体资格(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信誉的要求适用于联合体各方成员;②联合体成员根据工作内容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4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盲抽”、技术部分“盲评”(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评定分离的方式,落实“最少招标人代表”制度。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沈连强,联系电话:0310-2521468;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数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康星赤,联系电话:0311-86935620,电子邮件:sjzsk2022@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0310-2526070

  电子邮箱:gpfgwtzc@126.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付费主体收费金额(元)

  广平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4标段投标人/供应商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邯郸市广平县

  联系人:沈连强

  电话:0310-2521468

  招标代理:石家庄数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198号

  联系人:康星赤

  电话:0311-86935620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