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4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pz2023-089
预算金额54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钟博锋0756-255002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4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3-089
项目名称: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40,061.3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440,061.3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建设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440,061.3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12个月,具体要求见项目需求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提供分支机构及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并提供法人对分支机构投标授权或者法人内部允许分支机构直接参加投标的管理制度(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部分预算金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部分内容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业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4日 至 2023年07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8月04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提交(请查阅供应商操作手册)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在线开标(请查阅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开标及解密。
5.中标人可以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平台(www.crcrfsp.com),凭借与政府采购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向平台中参与政府采购订单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具体操作可见《珠海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订单线上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珠财〔2018〕362号)。
6.评标期间的“系统演示”于开标当天在珠海市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评标区进行;演示顺序抽签也于开标后在上述地点的开标大厅举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红宝路97号
联系方式:0756-22571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0756-2550023、225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博锋
电话:0756-2550023、2255677
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4日


相关附件:

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文件(2023071402).zip
(定稿)《采购清单》.xlsx
(定稿)《采购需求》-珠海市智慧生态大数据运营管理平台项目20230711.docx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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