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2-330700-04-01-22548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女士8222307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7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2012-330700-04-01-225482
项目状态:有效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
金华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建设工程 的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编制 的竞价公告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的
金华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江南中队建设工程 将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择优选取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编制 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中介服务要求:
1.项目地点:
金华市婺城区三江街道三路口村以东,三晖路以南,义 乌街以西,江南翠庭以北
2.项目基本情况:
总用地面积约 6666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230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218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5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基本用房(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建设,道路、绿化、停车场和警用训练场等场地建设等。
3.中介服务内容及范围: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编制
4.中介服务时限:
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编制
5.质量要求:
符合审批部门要求
6.其它:
二、报价截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6月27日 00时00分00秒 止。
三、报价人条件:
在金华网上中介平台中相应中介服务类别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报价。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
具备节能评估报告编制资质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其它:
四、报价要求:
1.报价要求:
五、确定成交人方式:
采用最低价成交原则,若出现多家单位报价相同的情况,以报价系统内报价排序较前者为中标单位。
六、合同签订时间:
成交人应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接洽,并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与项目业主签订中介服务合同,逾期,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七、 答疑和补充文件:
本公告未尽事项,以项目业主在公告下方发布的答疑和补充文件为准,发布答疑和补充文件的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请及时关注。
答疑和补充文件:无
答疑和补充文件:
项目业主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82223070
项目业主: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6月21日 10时31分51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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