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
金额
278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六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 标 通 知 书
360721202411270101-SG001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0一七年
浙江政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 项目工程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 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 配合 ,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5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现场组织结构表
特此通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刘婷 联系电话:15007059318
2024年12月24日
2024年12月24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投标监管机构、招标单位、中标单位、监管部门各存一份。
姓名 | 证号 | ||
注册建造师 | 戴岳成 | 浙2332015202310110 | |
技术负责人 | |||
施工现场专业 人员 | 施工员 | 朱宏毅 | 0331810193318024612 |
质量员 | 陈建永 | 0331610693316002912 | |
安管员(C 证) | 专职安全员1:陈 永芬 | 浙建安 C3(2011)1600025 | |
标准员 | 专职安全员2:符 伟进 | 浙建安 C3(2020)1690402 | |
材料员 | 耿军丽 | 0332111100025000138 | |
机械员 | |||
劳务员 | |||
资料员 |
工程名称 | 赣州市赣县第三中学高中实验楼和宿舍楼新建项目 | ||
建筑面积 | 10293.0平方米 | 建筑结构/层数 | 框架/地下1层,地上5层 |
工程类别 | 1类 | 中标工期 | 355 日历天 |
招 标 控 制 价 | 30536455.75 元 | 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 |
竞争条件 | 下浮让利系数β=0.97 | ||
市场价格调整系数μ=0.96 | |||
中 标 总 造 价 | 27830070.75元 | 其中不含税暂列金1357000.00元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质量等级 | 市优 |
中标工程 范 围 |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工作内容。 | ||
工程质量 创优奖罚 措 施 | / | ||
工 程 款 支付办法 | 政府性投资工程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当工程量完成30%时,付 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15%;当工程量完成5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30%;当工程量完成80%时,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 金)的60%;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 80%;区财政局结算审核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0%,区 审计局审计报告出具之日两个月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7%,余款3%留作质 保金从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质保期满无工程质量问题后付清。(每次进 度款支付前,承包人需提供满足税务要求的等额发票)。 | ||
中标人 诚 信 承 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人对 招标人的 优惠措施 及其他条 件 说 明 | 详见投标文件。 | ||
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 |
件 说 明 | |
备注 | 1、中标人应在本项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安排管理人员进场及搭设临时设施等前期工作,逾 期未缴纳履约保证金、未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15日历天内完 成报建,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按每延误一天,中标人按 2000元/天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若发现中标人发生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转包、违法分包、提供虚假资料、承诺骗取中标等违法行 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报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 其责任;已进场施工的,则终止施工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必 须在10天内无条件退场、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按70%计价进行结算,并报 各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招标人另选施工队伍完成剩余工程量,所 造成的工程直接与间接损失由原中标人承担。 |
履 约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合同金额的 10% |
担保期限 | 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为计划竣工日期后6个月,即保函有效 期至2026年6月22日 | |
担保方式 | 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 |
支 付 担 保 | 担保金额 | 元 |
担保期限 | ||
担保方式 | ||
合 同 补 充 条 款 | 1.合理低价法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中的“招投标人须知”为施工合同的补充 条款。 | |
其 他 需 要 说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订立背离合同 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无效。 | ||
招 标 单 位 意 见 | 招标单位: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 24日 | 招 投 标 监 管 机 构 签 收 | 招投标监管机构: 单位章: 签收人: 202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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