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闽03破1号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聘涵江蓝宝湾初始办证登记服务机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喜娜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1)闽03破1号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选聘涵江蓝宝湾初始办证登记服务机构 公告

2021年8月3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1)闽03破申11号】,裁定受理申请人郑天开对被申请人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1年8月20日作出《决定书》【(2021)闽03破1号】,指定福建绩学律师事务所担任万通房地产公司的管理人。2021年12月31日,莆田中院作出(2021)闽03破1号之一,裁定批准万通公司重整计划。因万通公司“涵江·蓝宝湾”初始产权证未办,故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就“涵江·蓝宝湾”初始办证登记服务机构选聘条件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相应的法定资质,若经核查提交的资料系虚假的,法律后果自负;

2、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按照经济原则选聘服务机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一)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城建档案馆建档备案、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房屋初始产权登记、交税、过户、转正式抵押等与“涵江·蓝宝湾”初始办证登记相关的所有服务。

(二)工作要求:

1、服务机构一经选定,须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开始工作;

2、需在 内完成全部工程内容;

三、应聘材料

应聘的服务机构应提供“涵江·蓝宝湾”初始办证登记服务应聘意见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参加意向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应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

4、项目陈述书(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现场负责人及其工作经验、项目团队人员组成、本项目工作计划和安排、联系方式、无利害关系声明、报价等)。

以上应聘材料提交一式叁份,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四、报名方式

1、联系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荔园路与东园路交叉口凯天国际1901室。

2、联系人信息:陈喜娜,13799266371

3、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16:00点之前

五、选聘程序

1、应聘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应聘资料。

2、管理人组成评审组,综合考虑各机构的专业能力、所在区域和报价等,评审确定二家机构作为首选和备选,若仅各有一家竞聘机构提交应聘材料且满足选聘条件的,则该竞聘机构为遴选中标人。

3、由万通公司与入选机构签订委托施工合同。但如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以债权人会议决议为准。

特此公告!

莆田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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