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光明街道综合组文件纸搬运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光明街道综合组文件纸搬运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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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内容 综合组文件纸搬运服务 二、服务要求 在合同期内,我方可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承包方发起搬运请求,承包方收到需求后需保证及时、安全、无损的将物品搬运至指定位置。合同按次计算物品搬运的服务费用。 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四、如有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单位要求为准。 |
项目预算金额:支付上限4900元,具体费用按实际工作用量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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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6号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755-29099566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3 年 7 月 28 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