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9.32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53000058
预算金额49.32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杨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万工1585184394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0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53000058
项目名称: 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招标条件
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编号:NJJK-2024051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JK-20240514项目名称: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93252.57元最高限价: 493252.5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供应商、监狱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按政策要求提供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450162712@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如需纸质磋商文件,请至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现场获取。(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7号盛景华庭南苑5楼会议室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7号盛景华庭南苑5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施工条件以现有条件为准,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扫描件(正本盖章扫描件PDF 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5、公告媒体(1)本采购公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7、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7.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7.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7.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7.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8、信用承诺制8.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2〕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提交证明材料的,视同已完成核验。8.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地址:
南京市行知路5号
联系人:
杨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联系人:
万工
电话:
15851843949
电子邮件:
450162712@qq.com详情请下载附件!
项目名称: 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招标条件
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招标项目编号:NJJK-2024051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最高限价: 493252.5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
范围 | 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6-10 14:30 |
开标地点 | 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7号盛景华庭南苑5楼会议室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JJK-20240514项目名称: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93252.57元最高限价: 493252.5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立新路幼儿园提档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图纸及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供应商、监狱供应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按政策要求提供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采购公告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 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上获取,请供应商将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450162712@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如需纸质磋商文件,请至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现场获取。(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7号盛景华庭南苑5楼会议室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开标会议,若未能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或到场提供不了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五、开启时间:2024年6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新浦路127号盛景华庭南苑5楼会议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3、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施工条件以现有条件为准,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响应文件扫描件(正本盖章扫描件PDF 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5、公告媒体(1)本采购公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2)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7、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7.1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天内办理登记注册手续。7.2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网站注册要求如实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7.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7.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8、信用承诺制8.1供应商如完全满足以下信用承诺要求可只提供书面承诺书。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2〕5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自身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正确填写)。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如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已提交证明材料的,视同已完成核验。8.2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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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行知路5号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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