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海盐县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实施,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浙国采字【2022】DF00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招标项目:无纸化办公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五、招标内容:
标项 |
服务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内容 |
一 |
无纸化办公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
34 |
包含无纸化办公会议软件、LED屏幕、无纸化办公平板等,具体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七、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
2.报名方式:接受邮箱发送报名资料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
缴纳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374077651117
4.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电子版的形式
5.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a)企业营业执照;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经办人身份证;
d)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注:报名需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整合成一份PDF)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邮箱:1075719045@qq.com。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00分
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2022年10月28日14时00分
十二、竞争性磋商地点: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一(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出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形式),以及健康码为绿码,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文件也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送达。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通过邮寄快递(建议顺丰、邮政)方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收件人:崔旭东,联系电话:0573-86157933。邮寄快递以代理机构经办人崔旭东收到快递并现场签收时间为准(代签无效)。由于疫情期间各地快递可能会有所延迟,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对投标文件制作的影响及邮寄投标文件所需的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所有未邮寄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邮寄快递应满足本地区疫情防控的要求,产生任何不利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单位名称、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邮寄或送达),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与各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竞争性磋商及二次报价,或者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录音、微信、QQ 等形式作出回复。
十三、投标保证金:免。
十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盐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恋丰
联系电话:638768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旭东
联系电话:0573-86157933
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兴业路189号温州大厦A座8楼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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