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荣华山产业组团合成革产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及“污水零直排区”评估报告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czb202403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晓180209920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吴0599-283513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荣华山产业组团合成革产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及“污水零直排区”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B2024037
项目名称:荣华山产业组团合成革产业园“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园一策”整改方案及“污水零直排区”评估报告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磋商保证金
1
环境评估服务
1
476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0

合同履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 描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规定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平市荣华山产业组团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山深线与朴树桥路交叉路口往北约270米        
联系方式:罗晓18020992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鑫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浦城县千里马路160号02幢201、202室            
联系方式:小吴0599-2835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电 话:  0599-2835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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