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防腐用胶粘剂
金额
50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t-zbzx-bhzb-wzcg-2024076
预算金额5000万元
招标公司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申亮0317-25777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5
公告正文
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防腐用胶粘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HBYT-ZBZX-BHZB-WZCG-202407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防腐用胶粘剂(招标编号:HBYT-ZBZX-BHZB-WZCG-2024076),招标人为华油钢管有限公司、巨龙钢管有限公司、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下属的华油钢管有限公司、巨龙钢管有限公司、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防腐用胶粘剂招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采购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定履行期限形式,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本项目预估数量详见各标包明细,预估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供应商需按招标人订单通知要求的日期、数量交货,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
本项目预计总量1100吨(华油钢管有限有限公司500吨,巨龙钢管有限公司300吨,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300吨)。
2.2交货地点:标包一,根据订单送至河北省青县华油钢管有限公司或巨龙钢管有限公司;标包二,送至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
2.3交货期:按招标人通知,7日内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
2.4 产品质保期:自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5 付款方式:标包一,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帐3个月后次月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六个月免息)方式支付货款。标包二,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之日起30 日内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六个月免息)方式支付货款。
2.6生产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以下3种防腐用粘胶剂生产设备:双螺杆挤出机、混料系统、干燥系统。每种设备至少拥有一台。投标人应提供每台设备清晰的设备现场照片、采购合同或发票。(明细表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57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详细评审资料-附表4“设备明细表”)
2.7检测设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以下3种检测设备:电子万能试验机、维卡软化点测定仪、差示扫描量热仪(DSC),每种设备至少拥有一台。投标人应提供每台设备清晰的设备现场照片、采购合同或发票。(明细表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57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详细评审资料-附表4“设备明细表”)
2.8体系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含防腐用聚乙烯相关产品,证书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有效。(附认证证书及平台查询截图)。
2.9产品性能要求: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前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需带有CMA标识)。
2.10其他要求:
2.10.1卖方交付的防腐用粘胶剂必须满足项目技术要求,买方可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测,如第三方检测报告性能不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损失或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10.2卖方因为买方以外的原因不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交货,每延期一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买方扣除卖方合同总额的1%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0%。当延期交货的违约金达到合同总额的10%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损失。
2.10.3若货物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后,货物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买方要求卖方在指定期限内修理、更换或重做的,卖方逾期超过15日,除要求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其他损失。
2.11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2个标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两个标包均设最高投标限价(含13%增值税、含运费、装卸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全部费用)。
投标报价含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装卸费等交付用户使用的全部相关费用。
详见下表:
标包一:
序号 | 物资名称 | 使用单位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 | 交货地点 | 付款方式 |
1 | 防腐用粘胶剂 | 华油钢管有限有限公司、巨龙钢管有限公司 | 吨 | 800 | 10600 | 河北青县 | 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帐3个月后次月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6个月免息)方式支付货款。 |
注:华油钢管有限有限公司500吨,巨龙钢管有限公司300吨。
标包二:
序号 | 物资名称 | 使用单位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元/吨) | 交货地点 | 付款方式 |
1 | 防腐用粘胶剂 | 南京巨龙钢管有限公司 | 吨 | 300 | 10600 | 江苏南京 | 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之日起30 日内以昆仑银行商业承兑汇票(六个月免息)方式支付货款。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能力的制造商。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日期为准)的防腐用胶粘剂业绩,附业绩合同及对应部分结算发票影印件。(业绩汇总表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56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五、详细评审资料-附表1、附表2)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6月12日14:00:00 时至2024年6月17日23:59:59 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1.1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为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或本项目一次购买招标文件不足3家且已发布二次招标公告的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6月2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按项目提交100000元(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5投标小知识可同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能源一号网官方服务号”。
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6.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6.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6.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6.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6.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组织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7、招标代理服务费
7.1 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
7.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向招标中心一次性支付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7.3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在下述两种方式中以勾选为准:
√7.3.1按照国家计委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以每个项目(划分标段和标包的按标段或标包)的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进行计取。标准如下:
表1: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 (元人民币)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及以下 | 1.5% | 1.5% | 1.0% |
100万-500万 | 1.1% | 0.8% | 0.7% |
500万-1000万 | 0.8% | 0.45% | 0.55% |
1000万-5000万 | 0.5% | 0.25% | 0.35% |
5000万-1亿 | 0.25% | 0.1% | 0.2% |
1亿及以上 | 0.05% | 0.05% | 0.05% |
□7.3.2采用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的,按项目投资金额(采购估算金额)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7.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北石油分行
银行账号:13001699808050510504
银行行号:105144200334
办理电汇时请务必注明中标人(单位)名称,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渤装+招标编号后7位数字”(例如:渤装2024111)。
同时,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发送邮箱:93649724@qq.com,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河北沧州青县东环路102号
项目负责人:申亮
电 话:0317-2577779/15931736273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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