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侯家塘街道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机关食堂位于长沙市雨花区胜利路2号侯家塘街道办事处七楼,机关食堂总使用面积约300平米,机关食堂为全体工作人员提供早、中工作用餐(特殊情况则提供早、中、晚餐)、工作接待餐、加班餐等。每日就餐人数约100人。本项目采用半托承包方式进行,采购人提供场地、餐具、厨房用具、厨房设施等。
食堂标准:
1、早餐550元/天。中餐每天共12桌,中、晚工作餐为八人一桌,200元/桌标准;
2、用餐标准:早餐:粉面、现熬粥、鸡蛋、包子馒头油条点心等,要求膳食搭配、营养健康、种类丰富。中餐:每桌8个菜(4荤3素一汤)。
3、就餐时间:早餐:8:00-8:50,中餐:12:00-12:30。
4、加班误餐:按40元/人。
5、原则上不安排客餐,如有需要,按照客餐审批流程办理。工作日中午客餐采购人提前2小时告知成交供应商,晚上加班餐提前4小时通知成交供应商,节假日加班餐应提前一天告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应保证随叫随到。
 
二、相关标准:
按相关最新国家、地区、行业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管理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2、执行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制度和我街道的相关规定,提供安全、优质的餐饮服务。
(二)、食品要求
1、所有原材料(主副食、主料、辅料)确保无污染,保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同时保证品质。
2、在服务期间不得提供来历不明的食物或过期、霉变食物。
3、所有食物应分区分拣、清洗干净,并按规定的要求切配、放置、储存。
(三)、人员管理
1、成交供应商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承担员工工资、福利、社保等费用。成交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等,并按规定要求建立员工人事档案。
2、成交供应商不得聘用无健康证明、童工等人员。
3、成交供应商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加强礼仪礼节、法制、消防、安全生产基础知识教育。
4、如果发生工伤及其它安全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如发生劳务纠纷,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四)清洁卫生
1、各种工具、餐具、容器应及时清洗,并严格进行消毒,同时注意食堂环境卫生,经常清洗,保持干净。
2、做好厨余垃圾的收集处理,油烟、污水按上级环保部门要求达标无害排放。
3、做好除“四害”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五)、安全生产
1、成交供应商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货源,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
2、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有关单位的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整改意见。
(六)、日常管理及服务
1、成交供应商在管理食堂期间在社会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经济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街道食堂为员工内部食堂,不对外经营,成交供应商应配合街道对就餐人员进行管理,避免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就餐。
3、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不得经营餐饮服务之外的其它项目。无特殊原因,双方均不得终止合同,若因战争、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终止,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七)、管理目标
1、全年无一例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全年无一例火灾事故发生。
3、全年无一例因使用不合格原料导致集体投诉事件发生。
4、采购人定期对食堂进行满意度检查。采购人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综合问卷调查,满意度不能低于75%,在一年内满意度连续3次或累计5次低于7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服务标准:
服务标准
1、成交供应商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有关业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采购人办理有关证照,穿着整洁、文明礼貌。
2、所用食用油及原材料符合卫生标准,做到食品卫生、食有所值。保证就餐时间,不得过早或过晚,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合同期内,街道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工作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如因成交供应商责任引发火灾、食品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等,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如违反操作规程使用厨房和餐厅的设备、电器、饮酒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成交供应商对食堂公有资产享有使用权,并负有保护的责任,合同终止时需将物品、设备完好的交还给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办事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凭发票按月结算。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所有的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二、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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