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九标段的澄清文件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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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库首区西陵峡段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项目(森林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九标段的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1-11 16:19
递交时间:2024-11-11 16:19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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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4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标段)招标文件规定及潜在投标人的提问,现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提问1:本项目为绿化生态修复项目,公司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审均要求包含绿化内容且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为林业或园林类,由此可见本项目为绿化项目或绿化相关项目,但诚信分评分类别未做相关要求,可否将综合评分中的诚信分限定为园林绿化类诚信分值。 答:诚信分不限定为园林绿化类诚信分值,投标单位诚信分值按各专项中最高分值作为评分依据。 提问2:公司法定代表人拟任该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体健康,正常履职,因法定代表人已年满60岁,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再缴纳社会保险,因此不能提供2024年07月-2024年09月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答: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8.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要求”修改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不得互相兼任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说明:上传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拟派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无在施项目承诺书。上传关键岗位人员2024年07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关键岗位人员由法定代表人担任且不能提供社会证明保险材料的,须提供自2024年07月以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关键岗位人员由退休返聘人员担任的,须提供退休证明(退休时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和聘用合同)。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森林资源发展保护中心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屈原路13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587251960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高新区深圳路18-5号四楼 联系人:韩庆峰 联系电话:13227257883 2024年11月11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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